第B02版:法学院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在西南财经大学举行

法学研究应关照市场经济多维发展

朱非

本文字数:859

  11月15日至16日,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五次会员大会、2025年年会暨第三十三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在成都举办。会议以“创新发展与经济法”为主题,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南财经大学承办。会议设立“经济法总论”“财税法金融法”“竞争法”“经济法综合”四个分论坛。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张守文教授表示,本次年会在宏观调控、财税、金融等经济法关键领域具有重要意义,充分体现了经济法学研究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学术自觉与责任担当。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与增长的背景下,经济法学研究应立足于鼓励创新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多种维度,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积极回应新时代市场经济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需求,作出新的学术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史际春教授对“创造性破坏”这一重要概念的核心特质及运用价值展开深入阐释。他表示,有关创新发展的包容性规制,应当以是否有利于消费者利益、是否有利于公平正义、是否有利于国家利益等作为衡量标准。政府需要转变职能,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同时,实现创新效益最大化与社会成本最小化的平衡。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表示,“十五五”规划对于分阶段有步骤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他从民生角度切入,强调民生问题不只是社会问题,还是经济问题、政治问题,民生目标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法的重要目标,要确立经济法的民生观,提升民生目标在经济法政策目标体系中的地位,不断完善经济法实现民生目标的体系和机制。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顾功耘教授重点将全会提出的“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为关键概念展开阐释,深入分析市场和政府的相互关系以及具体作用方式。他认为,一方面从经济法角度而言,政府如何面对市场、以何种身份以及何种形式参与到市场活动中构成重要课题。另一方面从商法角度看,尊重市场自身特点和规律、保障市场有效运行则是关键要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和改革中,经济法与商法的合理分工十分重要。(朱非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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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学院 B02法学研究应关照市场经济多维发展 朱非2025-11-26 2 2025年11月2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