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社会

因未领到年终奖心理失衡

离职员工利用“仅退款”盗取三万元货品

王葳然/王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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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王晓丹

  因未领取到年终奖,一名心怀不满的离职员工,利用在职时掌握的内部权限,上演了一出“自买自退”的盗窃戏码。短短四个月,通过71笔订单,盗走价值近3万元商品。近日,经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3月,一零售批发公司员工小方在工作中发现异常:一名前同事陈某从去年11月起,使用三个不同的会员账户频繁下单70余次,总金额近3万元,可疑的是,所有订单最终都成功办理了“仅退款”,商品却从未被退回。

  按规定,生鲜类可直接退款,但非生鲜商品必须回收实物。然而,小方发现,这些“仅退款”订单既无商品退回,也无照片验证,且系统记录显示,这些违规操作的审核人竟是从未进行过相关操作的自己。于是,小方立即将异常情况上报公司,公司随即报警。今年4月,陈某被抓获归案;10月,案件被移送至普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经过。原为公司履约部经理的她,于去年11月合同到期被解雇,离职时尚未领取到年终奖,加剧了其失衡心理。在职期间,她全面负责线上购物的线下履约,因此不仅熟知流程,更掌握着其他员工的售后账号与密码。

  陈某表示,自己深谙公司退款审批规则,500元以下订单可由普通售后直接处理,超过1000元则需店长或值班经理审批。为此,她专挑生鲜类商品,并将每单金额精准控制在400元左右,以规避审核。收货后,她立即以“商品质量问题”提交“仅退款”申请,并登录小方的账号进行“秒批”。最终,货款悉数退回其账户,而商品则被全部截留。

  经检察官审查认定,陈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今年10月28日,普陀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采纳检方公诉意见,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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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社会 A07离职员工利用“仅退款”盗取三万元货品 王葳然/王晓丹2025-12-03 2 2025年12月0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