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王韵怡
一场官方的“招商会”,一纸无法兑现的“致富协议”,当商户们满怀憧憬签下合约,却不知已踏入一个精心编织的骗局。近日,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假冒平台骗取商户高额“代理保证金”的诈骗案提起公诉。
2024年,在明知“快手本地生活”项目不允许发展二级代理商的情况下,倪某与沈某共谋谎称为快手服务商,以共同拓展市场为名,诱骗商户加盟,骗取被害人交付保证金,并约定分成。
据悉,李某是公司客服组负责人,他组织客服组在各大网站平台上寻找商户信息,通过打电话询问商户意向,随后客服会添加商户微信,将线下招募会的地址和时间发给商户,通知客户参加全国各地的线下招募会;同时,倪某用购得的公司营业执照申请“快手本地生活”服务商,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由沈某负责“会销”业务,举办线下招募会。
在线下招募会上,沈某和刘某等人身着印有“快手”标志的服装,以快手服务商名义发展二级代理商,并声称商户交纳保证金成为代理后,不仅能获得入驻奖励,还可从发展的商家流水抽取佣金,甚至在成功拓展80家商户后全额返还保证金。考虑到加入快手可以扩大自己商铺的影响力,不少客户当场签订合作协议并缴纳了保证金。
“和我签约的人把公司的运营资质、营业执照和过往业绩证明发给了我,我就相信了。”据被害人纪小姐回忆称,2024年10月,她发现合同上的条款和线下招募会上说的不一致,快手官方后台数据没有更新,承诺的返利和佣金也都是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发给她的,纪小姐觉得可能被骗,便联系了快手官方客服,得知快手并没有与倪某所在的公司合作,立即报警。经审查,本案51名被害人共计被骗取222万元。
案件移送至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证据,面对犯罪嫌疑人“只是商业纠纷”“合同有约定,不属于诈骗”等辩解,检察官重点围绕“是否取得官方授权”这一关键事实,向快手官方平台调取相关证据。调查结果显示,倪某、沈某等人所在公司并不属于“快手本地生活”服务商,快手官方平台也无法查询到被害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以及返利、佣金等流水,随后明确指出,倪某等人虚构官方身份并伪造资质等行为已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由于本案涉及被害人众多、地域分散,且犯罪团伙内部资金流转复杂。对此,检察官对资金流水进行了严格审计,逐一对照被害人提供的合同、收据和发票,全面梳理银行流水和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最终认定犯罪金额为222万元。
另外,检察官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积极推进追赃挽损工作,多次对犯罪嫌疑人阐明退赃退赔对量刑的影响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最终,沈某及其家属退出全部违法所得147万元。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倪某、沈某、李某、刘某等人结伙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