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多元解纷

女子公园散步,被未拴绳犬惊吓致骨折

赔偿金额起纠纷,以“总额封顶+分期支付”方案达成和解

章炜

本文字数:1112

  □  记者  章炜

  家住闵行区的王阿姨在家附近的一处公园散步时,被未拴绳宠物犬突然窜出惊吓摔倒,导致右腿骨折需手术治疗,由此引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经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多轮专业调处,最终以分期赔偿方案达成和解,既维护了受害人权益,也兼顾了侵权人的实际经济状况,为基层矛盾化解提供了典型范本。

  2024年6月,王阿姨正在公园散步,一条未拴绳的宠物犬突然窜出,导致王阿姨受惊摔倒,经诊断为右腿骨折,需手术治疗并卧床休养三个月,医疗费用近2万元。事发后,王阿姨认为狗主人小李未尽宠物管理义务应承担全责,向小李提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共计5万元索赔。而小李则辩称犬只未直接接触王阿姨,王阿姨自身也存在注意过失,且自己作为月收入仅6000元的工薪阶层,无力承担高额赔偿,仅同意支付部分医疗费,双方分歧尖锐。

  为打破僵局,王阿姨向调委会申请调解。调解初期,双方情绪对立严重:王阿姨及其家属因身体痛苦和经济损失情绪激动,小李则因委屈与经济压力心生抵触。调解员首先运用“背对背”调解技巧,分别与双方深度沟通:对王阿姨一方表达关切,肯定其索赔合理性的同时,客观分析诉讼的时间成本与执行风险;对小李则通过监控视频还原事发经过,明确其未拴狗绳的过错,同时体谅其经济困境,避免激化矛盾。

  厘清责任是调解关键。调解员依据《民法典》“动物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除非受害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规定,结合监控显示王阿姨正常行走无挑衅行为的事实,明确小李应承担主要责任。为平衡双方利益,调解员采用“差额协商法”逐项拆解诉求:医疗费1.8万元双方无争议;误工费方面,鉴于王阿姨实际收入证明不足,小李最初拒付,最终按行业标准4000元/月的折中方案达成一致;精神抚慰金则参考类案判决,从王阿姨主张的5000元协商降至2000元。

  考虑到小李的经济压力,调解员进一步释明诉讼风险,告知其若进入诉讼可能面临全额赔偿及诉讼费,甚至影响个人信用,并建议其通过宠物责任险报销部分费用。最终设计的“总额封顶+分期支付”方案,将赔偿总额确定为29900元,分两期支付,既解决了王阿姨急需医疗费的燃眉之急,也缓解了小李的即时支付压力。协议同时明确“赔偿后双方再无争议”“逾期支付违约金”等条款,防范后续纠纷。小李当场向王阿姨表达歉意,双方签订调解协议,这起持续多日的纠纷圆满化解。

  此案的成功调解,既彰显了《民法典》对动物饲养人管理义务的明确要求,也体现了人民调解“情理法融合”的优势。调解员提醒,养犬人应严格遵守宠物管理规定,履行拴绳等安全保障义务,避免引发侵权纠纷;遇到矛盾纠纷时,可通过人民调解等多元化方式高效化解,既节约司法资源,也能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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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多元解纷 B04女子公园散步,被未拴绳犬惊吓致骨折 章炜2025-12-26 2 2025年12月2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