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拍案说法

丈夫交医保卡给妻子竟成了骗保的“帮凶”

刘嘉雯/王丹/朱文菁

本文字数:1568

  □  见习记者  刘嘉雯  通讯员  王丹  朱文菁

  “当时是为了配药方便,她是医院领导,卡放她那里方便。我自己也没有拿到好处费,她没分给我好处费……”日前,虹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凉城街道社区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出借个人医保卡、协助他人虚开诊疗项目和中草药从而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件。

  案件回顾>>>

  “当时是为了配药方便,她是医院领导,卡放她那里方便。”在庭审中,被告人张大爷阐述,平时自己的医保卡都交由妻子保管,却不想,妻子作为某涉案民营医院的主要股东之一,竟将他的医保卡用于该医院的虚假开单、空刷医保基金,成为了诈骗链条中的一环,而张大爷的妻子也是该起医保诈骗案的主要策划者之一。

  起初,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张大爷辩称自己并未意识到行为的严重性。然而,随着庭审事实调查的展开和证据的一一出示,张大爷开始承认,自己一开始就知道妻子参与管理的这家医院要通过空刷医保卡来套取医保基金。

  张大爷陈述,自己是听从了妻子的安排,提供了自己的医保卡,“刷的治疗项目我都没去做,刷配的中药也没有的,其实都是纯粹的空刷而已。”就这样,长达三年的时间里,张大爷的医保卡放在妻子处累计空刷了七万余元。不仅如此,张大爷的妻子还收集大量医保卡用于空刷。庭审的最后,张大爷诚恳地表达了对自己行为的悔意,“我之前确实法律意识淡薄,我愿意认罪认罚。”

  合议庭在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后认为,张大爷在明知涉案医院实施虚列诊疗项目、虚开中草药的方式套取医保基金的情况下,仍提供自己的医保卡予以配合,他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张大爷的犯罪金额、在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地位、到案后的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以及法院审理期间全额退缴赃款、预缴罚金的悔罪表现,最终决定对张大爷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适用缓刑。

  说法>>>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但在生活中,很多人对医保卡的使用存在误区,有的人为了少许利益,或者碍于情分随意出借自己的医保卡,有的人则认为自己的卡给家人用天经地义。殊不知,这种看似平常的行为,已经触碰了不合规甚至违法犯罪的红线。

  该案提示所有人:医保卡作为个人就医凭证,仅限本人使用。特别是当亲属从事医疗行业或有相关利益关联时,随意将卡交由对方“保管”或“使用”,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虚假购药、虚构诊疗服务等骗保行为。一旦涉案金额达到标准,出借人同样可能构成诈骗罪的共犯。

  当前的医保诈骗往往呈现出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长链条”团伙犯罪特征,社会危害性极大。一个典型的医保诈骗犯罪链条,通常由医院的管理层进行顶层的谋划布局,医生及医务人员配合进行虚假开单、伪造病历,而处于链条末端的持卡人,则通过提供医保卡配合医院进行“空刷”。在这其中,持卡人的配合是关键一环,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真实的医保卡作为掩护,虚假的医疗行为才更加具有隐蔽性,从而大肆侵蚀国家的医保基金。

  需要提醒的是,老年人群体因其医保报销比例相对较高,且对法律风险认知相对较弱,极易成为医保诈骗团伙重点拉拢和“围猎”的对象。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老年人节俭或贪图小便宜的心理,承诺给予小额现金返还、免费理疗、赠送米面油等“小利”,诱导老年人交出医保卡用于虚假住院或虚开药品。老年朋友们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为了眼前的微小利益,随意出借自己的“救命卡”,最终不仅导致个人医保信用受损,更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卷入刑事犯罪的深渊,令晚年生活蒙上阴影。

  法官特别提醒:

  ●  规范使用。医保卡应由本人妥善保管,切勿随意交由他人长期持有,特别是不要在不明用途的情况下出借,不为蝇头小利出借医保卡参与医保诈骗。

  ●  提高警惕。增强法律意识,如发现医保交易记录异常,应及时核查,如发现医保卡遗失,应立即办理挂失手续。

  ●  依规互助。如需家庭共济使用,请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家庭共济账户”绑定手续,合法合规共用医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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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拍案说法 B06丈夫交医保卡给妻子竟成了骗保的“帮凶” 刘嘉雯/王丹/朱文菁2025-12-30 2 2025年12月3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