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9日,中国法学会、广东省委政法委、深圳市委市政府主办的中国法治论坛(2025)暨第十六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在深圳举行。此次论坛涉及新兴领域立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议题,重点关注“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保障。
法学研究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洪祥表示,法学研究不是坐在象牙塔内的空想,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才能形成经世致用大作。法学研究工作要更加注重回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破解法治实践中的突出难题,更好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科学理论支撑和智力服务,推出更多具有自主性、原创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马怀德教授在主旨发言时建议,要加强立法规划和立法审查,不断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确保立法质量;要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做到执法机关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要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的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首席专家公丕祥教授提出,在立法工作中,要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在执法工作中,要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现代法治原则,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确保执法权力依法公正文明行使。在司法工作中,要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通过公正司法维护民众的正当合法权益。
形成重点领域与新兴领域先行立法机制
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冯玉军教授表示,新质生产力的核心特征在于创新驱动,而制度创新与法治供给对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又具有关键支撑作用,二者具有互促共生关系。在新兴领域立法的探索创新方面,要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立法、促进智能制造发展的立法、促进基因和细胞产业发展的立法。
复旦大学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许多奇教授提出,构建服务高水平开放的涉外金融法治体系,首先要为人民币跨境交易、人民币计价资产境外使用确立法律框架;其次应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目标,形成重点领域与新兴领域先行立法机制;最后需优化国际金融中心法治保障,为上海、大湾区与海南自贸港等金融开放试验田的法律变通、监管容错与制度开放确定安全边界。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应以实践为导向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研究员认为,“十五五”时期,要聚焦涉外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国际法与国内法衔接研究,深入分析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律体系,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商事规则理论体系。同时,要提出中国关于国际法治的新理念新主张,在气候变化、网络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将中国的治理经验转化为国际法治话语。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熊伟教授建议,在司法领域大力支持国际商事法庭建设,推广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在执法领域与重点国家共建执法安全的合作机制。此外,还应建立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协作机制,打造加强双方交流合作的平台,促进学界与业界的共同进步。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黄进表示,打造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队伍要加强国际法学科专业建设、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加大实践教学力度。此外,还要开展涉外法治继续教育培训,健全人才引进、选拔、使用、管理机制,做好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储备。 (朱非 整理)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