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说案

离职员工用内部账号非法牟利

普陀法院:构成盗窃罪

施迪/王葳然

本文字数:648

  □  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施迪

  本报讯  劳动合同终止,本应是职场中正常的人力资源流转,标志着一段工作关系的落幕。然而现实中,却有人无法理性看待,心生不满乃至于利用原公司管理漏洞非法牟利,触碰法律红线,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近日,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大型商超离职员工利用内部权限“自退自审”盗窃案。

  被告人陈某系普陀区某大型商超公司前员工。双方劳动合同于2024年11月21日终止。在职期间,陈某熟知公司线上平台的购物及售后退款流程,且掌握了部分同事的售后权限账号信息。离职后,陈某因心理失衡,动起了利用原有工作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的歪念。

  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期间,陈某先后使用自己及亲属的实名手机号注册了三个原商超公司账户,在该商超公司线上平台频繁下单购买生鲜等商品。每次收货后,她均以“商品质量问题”为由提交“仅退款”申请,随后冒用前同事的权限账号,对自己提交的退款申请进行审批通过。通过这种“下单收货—申请退款—冒用权限审批—截留商品”的闭环操作,陈某在短短四个多月内累计获得该商超公司退款共计2.8万余元。

  后商超公司发现异常退款记录,经核实发现系陈某所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25年4月10日,公安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到案后陈某如实供述了上述全部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说案 A07离职员工用内部账号非法牟利 施迪/王葳然2026-01-09 2 2026年01月0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