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植入广告不得编造数据、伪造口碑

上海出台《关于促进互联网平台广告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王葳然

本文字数:971

  □  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为引导互联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优化广告规则体系,加强广告合规管理,提升平台广告治理成效和发展能级。记者昨天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关于促进互联网平台广告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于近日出台,其中明确对于特殊类型广告行为应进行前置审查,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的广告,需取得批准文件方可发布;知识介绍、体验分享、短视频植入等广告需显著标明“广告”,不得编造数据、伪造口碑、炮制话题。

  记者了解到,在健全平台广告规则体系方面,《指导意见》指出将向广告相关主体征求意见,核心规则需风险评估;明确发布标准和流程,区分广告与非广告,相关注解及限定内容可清晰识别,保障用户屏蔽权和选择权;在动态评估方面,依据投诉、政策、行业新问题更新规则,不准不合理限制相关广告活动。

  在优化平台广告审核机制方面,《指导意见》认为需健全制度,完善“AI智能筛查+人工复核+动态抽检”的审核体系,实现全链条管控;构建智能审核系统,实现实时监测、风险预警、自动拦截;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投资理财、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实施专项管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同时,《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广告活动主体责任,平台经营者依法承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平台经营者责任,特定情形下承担广告发布者责任;广告撮合平台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依法承担广告经营者责任;审核入驻主体资质,预审广告素材、开展动态监测,公开撮合规则与费用标准;平台内经营者依法承担广告主责任,确保广告真实合法,规范链接跳转,及时建立并更新广告档案;广告代理和服务机构应依法承担广告经营者责任,加强承接登记、查验核对、档案管理,加强账号分级管理,不为无资质主体提供服务,不协助制作虚假、违法广告素材;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依法承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责任,构成广告代言的,承担广告代言人责任,不夸大使用效果、不虚构用户体验,并明确广告标识。

  《指导意见》在规范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方面明确,支持AI生成积极健康广告内容,提升创作效率与多样性,AI生成或深度合成内容需主动声明,数字虚拟人需明确区分于自然人;禁止生成虚假广告、冒充特殊身份广告,使用真人形象需获授权;遵守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规,开展算法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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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头版 A01植入广告不得编造数据、伪造口碑 王葳然2026-01-13 2 2026年01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