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平安

推动劳动保障监管执法等工作一体化

沪苏浙发布支持长三角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改革授权事项清单

季张颖

本文字数:764

  □  首席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合,发挥改革对示范区发展的保障作用,推动示范区加快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近日,上海、江苏、浙江三地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改革授权事项清单》的通知,通知明确,将支持示范区探索跨区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一体化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通知指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通知明确,将支持示范区探索推动劳动保障监管执法等工作一体化,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支持示范区探索跨区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一体化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支持示范区制定公共场所卫生备案工作标准和合规经营指南,推动相关标准统一。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除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及特殊功能需求的项目外,支持示范区结合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要,允许地块依法依规在工业、仓储、研发等用途间混合布局和合理转换,提高土地利用效能。

  通知明确,将加大对示范区重点领域的投资力度。省(市)国资国企在示范区实施的重大战略项目可单列管理,对投资企业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可部分或全部剔除当期亏损或降低短期回报要求;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

  同时将支持示范区试点开展企业自主技能评价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鼓励示范区内社会化评价机构面向示范区提供更高质量的技能评价服务。

  此外,通知还提出,将支持示范区成立“示范区中小学教研联合体”,聚焦科学教育等领域,开展两区一县(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育人模式创新实践探索。支持示范区青浦片区申请开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多型合一”改革。并授予示范区嘉善片区丙类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权,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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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平安 A03推动劳动保障监管执法等工作一体化 季张颖2026-01-19 2 2026年01月1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