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情理法

父母资助购房离婚如何分割

本文字数:737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现实中,夫妻购房由一方或者双方父母提供资助的情形十分常见,此类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相对来说也比较容易引发纠纷。

  对于这类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明确: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者双方父母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相应出资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以出资来源及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无论子女婚前还是婚后购房,父母在提供资助时如果意图是赠与,且只想赠与给自己子女,务必与子女签订书面的《赠与协议》,明确出资性质、对象,并保留付款凭证。

  如果出资意图是借款,也应当开诚布公地说明,并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明确借款主体是夫妻双方还是子女一方。

  这样就能减少离婚时由此产生的争议,确保子女的房产权益在离婚时不会遭受损害。一旦约定不明,离婚时的分割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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