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殷榕榕 杨莹莹
本报讯 寒假开启,春节档电影即将热映,日前,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童心未闵”团队再次走进辖区部分影院,对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检票口旁,优惠公示清晰醒目;售票窗口前,工作人员正耐心向带孩子的家长提示:“小朋友可以享受优惠票价”……这些改变,正是源自于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此前办理的一起督促未成年人优待票价落实的公益诉讼案。
去年12月,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作为法治副校长正在开展一堂普法课,在讲到“未成年人在影剧院等场所购票应当享受票价优惠”时,台下多名学生表示从来没买过优惠票。当时,检察官一边耐心解释,一边把孩子们的疑问记在心里。
回到工作中,“童心未闵”团队对辖区内影院的售票情况进行了解:售票窗口是否公示未成年人优惠政策?购票过程中是否主动提醒未成年人权益?线上购票渠道是否有明确政策提示与专属优惠入口?走访和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影院在落实未成年人票价优惠方面确实存在政策落实不统一、公示不醒目、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多家影院现场购票场所将优惠观影的未成年人群体限定于身高1.3米以下的未成年人,缩小了应享受观影优惠的未成年人范围,与法律中“影剧院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的规定相冲突。
一张小小的电影票,映射出的是制度执行中的“盲区”。去年12月中旬,在“闵行区影院落实未成年人观影便利”工作座谈会上,检察官结合学生在普法课堂上的真实反馈及调查情况,阐明法律依据和影院应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区文旅局强调监管与执法要求。在充分沟通中,各方形成共识——未成年人观影优惠,不是“善意让利”,而是法律明确保障的权利。
在区文旅局的支持与指导下,多家影院此后迅速落实举措,对未成年人购票优惠进行公示公开。在售票处、影厅入口等显著位置公示优惠政策;同时加强员工培训,主动提示家长和未成年人购票优惠权益。日前,“童心未闵”团队再次走进辖区部分影院,对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发现这些整改举措均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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