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沈媛 通讯员 马歆皓
本报讯 近日,金山一男子竟在无证状态下驾驶已报废车辆“飞驰人生”,最终因违法行为被处罚。
当天11时15分许,金山公安分局交管支队一大队民警发现,辖区卫清西路山鑫阳光城小区二号门附近存在一起涉嫌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到达现场后,民警对驾驶人项某进行询问,发现其神情慌张,表现异常。经进一步核实,项某的驾驶证状态竟为“扣留、记满12分、停止使用、逾期未审验、注销可恢复”,而其所驾驶的机动车车辆状态为“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项某的行为已构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两项交通违法行为。
金山警方依法扣留报废车辆,并对项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对项某因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罚款2000元,并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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