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雅雯
通讯员 吕亚南
本报讯 近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退虾还耕”项目为幌子诈骗12万元。
2025年3月,葛某经人介绍结识了张某。张某自称名下有一处虾塘,可开展“退虾还耕”项目,开出52万元的价格邀请葛某承包。葛某颇为心动,要求张某先去村里申请打印项目报告。张某便以支付所谓“打点费”为由,向葛某索要15万元。葛某只凑到了12万元,交给张某。几天后,张某给他带来一份盖有“村委会公章”、附有塘主陈某及村书记签字的15亩虾塘还耕申请报告。葛某认为项目已在如愿推进,便耐心等待通知。谁料不久后,张某竟然告诉葛某“项目黄了……”
葛某要求退换先前的“打点费”。张某先还了5万元,剩下的7万元迟迟未还。满心疑虑的葛某前往村委会核实才发现所谓“申请报告”其实是伪造的。葛某立刻报警。
事实上,该虾塘已于2024年10月被奉贤区某村经济合作社收购。作为原虾塘塘主陈某的朋友,张某在明知该虾塘无法用于合作项目的情况下,伪造项目申请报告,骗取葛某12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及生活开销。
奉贤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