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王韵怡
本报讯 市民报案称在网上买到假冒的尤尼克斯品牌运动包,从而牵出一条从生产、贴牌到网店销售的制假售假产业链。记者昨日从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一起涉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
2020年11月起,官某与陆某打算制作假的尤尼克斯品牌羽毛球包并出售。陆某批量订购了假冒的品牌吊牌,在两处小作坊内,由工人进行缝合组装,再把假的标签吊牌装到包上。陆某的妻子张某负责对有问题的产品进行返工联络。陆某给每个工人每月400元伙食补助,并按每个包1.9至2.1元的标准支付计件分成。陆某以每个包约20元利润的价格卖给官某。官某负责进货、发货和搬运,妻子李某负责网店日常运营和销售统计。他们还雇佣郑某等人从事客服、售后等事务,通过多家淘宝店铺对外销售。
2024年8月14日,官某、陆某至公安机关投案。经专业司法审计机构审计,2020年11月至2024年4月,涉案人员共计销售假冒产品3.3万余个,公安机关从涉案仓库扣押各类假冒的该品牌羽毛球包具2.4万余个。官某、陆某通过涉案网店销售假冒尤尼克斯品牌羽毛球包的非法经营额为600余万元。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官某、陆某相互结伙并结伙他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其提起公诉。张某、李某、郑某、安某等人均已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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