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沈媛 通讯员 马歆皓
本报讯 “不让你上来,为什么要上来!”近日,金山一男子竟醉驾电动自行车在高速上行驶,金山公安分局交管支队民警及时制止了该危险行为。目前,违法驾驶人阮某被警方依法处罚。
事发当天17时10分许,交管支队接报警称一辆电动自行车正在高速路应急车道上行驶。高速大队民警高佳杰立即赶赴现场,并利用喊话器、鸣警笛等方式示意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停车。
现场询问过程中,民警闻到了浓烈的酒味,而驾驶人阮某却借着酒劲肆意在应急车道上走动,情况十分危险。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并搀扶其离开高速至隔离栏外。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阮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87mg/mL,属于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经了解,阮某在一饭店内饮酒后,准备驾驶电动自行车返回家中,不料稀里糊涂驶上高速。随后,阮某在民警护送下安全交由其家属带回。交警对阮某的危险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并对其家属进行嘱咐。
最终,驾驶人阮某因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及驾驶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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