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刘嘉雯
本报讯 近日,在第57个“世界地球日”来临之际,青浦区华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查处了2起损毁樱花树案件。
日前,华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警情线索后,前往华新镇杨家庄路旺盈路路口南50米处核查发现,路边8棵樱花树存在明显人为被剪断痕迹。
经现场询问、调查核实,确认该行为系高某、王某所为,两人分别对自己损毁的4棵樱花树进行了现场指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查,高某、王某于3月27日22时30分途经该路段时,因贪恋樱花景致,擅自剪断8根樱花树枝条带回家中。
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规范,在树木主干1.3米处测量胸径,固定相关证据,并当场告知当事人,其损坏绿化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相关法规及裁量标准,最终依法对高某作出行政处罚2880元,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3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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