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刘嘉雯 通讯员 王晓阳
本报讯 过去几年间,一个涉20余人的犯罪团伙一直在制作假冒知名品牌“野兽派”的香薰、餐具,近日,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对涉案人员提起公诉,虹口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2024年年底,检察院接到一条团伙销售假冒“野兽派”品牌香薰线索,知产检察官遂依法介入,第一时间引导公安机关查处制假源头工厂,同步抓捕下游销售人员。民警很快将华某某、刘某某、陈某三人抓获。知产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三人背后另有老板坐镇指挥,最终锁定了人员信息,老板黄某某被追捕归案。经查,2023年2月至2024年11月期间,黄某某作为核心成员,指使华某某、刘某某、陈某对接上游五金配件、香薰蜡烛等加工厂商,生产假冒“野兽派”注册商标的香薰等产品,再通过下游销售人员对外销售。最终,上游厂家李某某等人及下游销售人员陈某某等人也陆续到案,涉案团伙人员多达20余人,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知产检察官严格审查在案证据,准确区分事实情节,对参与加工人员认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对销售人员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在此基础上严格区分主从犯,确保罪责刑相适应。而对于情节显著轻微、积极退出违法所得的涉案人员,依法作相对不起诉,移送行政机关处理。同时,通过引导权利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推动刑民责任一体解决,促成被告人与权利人在庭前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获法院认可。最终帮助权利人获得近百万元的经济赔偿。
经虹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华某某、刘某某、陈某等人被虹口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年1个月不等。近日,虹口区法院又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老板黄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此外,知产检察官根据被不起诉人的经营场所、住所地等信息,对接异地检察机关和市监局,主动移送案件线索和关键证据,打通行刑反向衔接的“最后一公里”,构筑行刑反向衔接打击闭环。目前,多名被不起诉人已在北京市、广东省佛山市等地受到了行政处罚。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