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刘嘉雯
本报讯 张女士的投资软件一夜间无法登录,账户里的资金也随之“蒸发”。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迅速介入,锁定关键嫌疑人徐某某,并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张女士一直在某款投资软件上进行期货、基金、股票等投资,却在某天发现平台彻底失联,投入的资金打了水漂。同样遭遇的还有李女士,她在某社交平台结识了自称外地服装公司老板的王某某,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王某某谎称要与合伙人前往证券交易所考察私募资金,随后以“项目优质但资金不足”为由,诱导李女士下载某理财APP,指导其向指定账户充值投资。李女士投入资金后,发现理财APP无法使用,王某某也彻底销声匿迹。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迅速介入,并锁定关键嫌疑人徐某某。经查,徐某某为每月多赚3000元“外快”,在明知对方可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成为某空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该公司账户正是张女士、李女士被骗投资款的重要收款账户之一,其行为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目前,案件经青浦区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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