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上海海事法院获悉,该院举办“提升海事立案诉服品质 持续打造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座谈会,会上通报2020-2025年海事诉讼服务情况和典型案事例,解读《“特别仲裁”司法案件的立案申请指引》,并介绍新版《上海海事法院诉讼指南》修订情况。
会上,上海海事法院通报了2020-2025年海事诉讼服务情况,聚焦诉讼服务便利化、专业化、协同化、国际化四方面工作举措,涵盖了立案诉讼服务工作各个方面。比如推出《上海海事法院海事海商纠纷诉讼管辖协议示范条款》(以下简称《示范条款》),便利中外当事人选择海事法院管辖案件;积极运用境外主体概括性授权、解除船舶扣押预担保等涉外审判创新机制,解决制约涉外审判效率堵点问题;持续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支持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等。
据介绍,推广《示范条款》是上海海事法院近年海事诉讼服务方面的一项创新举措。去年《示范条款》更新后,当事人在所涉争议与我国没有实际联系情况下基于对上海海事法院的信任而选择由上海海事法院管辖的案件同比增长283%。
会议还介绍了新版《上海海事法院诉讼指南》修订情况,并解读了《“特别仲裁”司法案件的立案申请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共十四条,主要包含“特别仲裁”的情形、“特别仲裁”司法案件范围等,表明司法支持仲裁的开放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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