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通告》(下简称《通告》),自2026年5月起,上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等违法行为。
根据《通告》,在上海法院有执行案件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主动履行义务。对任何抗拒、规避、妨碍执行的行为,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恶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或者以虚假和解、虚假转让等方式处分财产权益,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具有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惩戒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等涉嫌构成犯罪的;以恐吓、辱骂、聚众哄闹、威胁等方法或者以拉拽、推搡等消极抗拒行为,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情节恶劣等十七种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通告》表示,敦促所有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务必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将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诚信困境中的企业或个人依法给予履行宽限、分批履行等合理空间,努力促成执行和解,助力企业恢复生机,破解欠薪、三角债等治理难题。
通告发布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自动投案并积极履行,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依法不起诉。通告发布后仍拒不执行、情节恶劣的,将依法从严惩处。教唆、帮助债务人逃避、妨害、抗拒执行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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