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期刊刊发了将AI列为作者的论文,引发各界争议。7月中旬,知网发布声明,对AI署名论文做下架处理。关于学界是否会承认AI作为论文第一作者(以下简称“AI一作”),有专家表示,未来也许会形成分层次、有约束的AI署名规范,AI一作会以特殊标注的形式合法化。
AI署名是否违法尚存争议
针对此次事件,知网在“声明”中表示,依据《著作权法》《民法典》,AI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无法享有著作权;署名作者需对研究内容真实性、论证逻辑及全部学术问题承担相应责任,AI无法承担学术核查、整改、追责等相关义务。
“对于知网提出的观点,我们认为有值得商榷之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华东师范大学智能教育实验室)主任张治教授公开表示,目前的出版法律并未禁止署名行为,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此次AI署名并无法律上的不妥。“AI行为体署名+人类承担责任”的模式,能够为AI生成学术内容的正常运作提供可行的责任框架,是期刊学术使命使然的署名创新探索。知网作为国内最大的学术数据库,此次下架行为可能会阻碍学界对新兴科研范式的讨论和发展。因此,建议知网充分尊重学术期刊的出版决定和法律的边界,共同为学术创新和发展提供支持,而非设置额外限制。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寿步教授表示,当前,各国版权法都没有将AI agent规定为版权主体,但并没有禁止将AI agent署名为第一作者。在采用AI agent进行创作时,人类的一些行为通常不被视为创造性贡献,如单纯的提示语输入,通常被视为两分法中的创意,而不是表达。在此情况下,AI agent就成为AIGC的主要贡献者,其角色类似于传统论文的第一作者。在核心的执行工作由AI agent完成、将AI agent列为第一作者的同时,还需要将为生成AIGC提供支持或进行监督的人类列为共同作者或通讯作者。人类提供创意、核查输出、给予反馈,并且将在AIGC发表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动搭建容纳AI的学术新秩序
此前,华东师范大学发布《超越图灵测试:全球首个“AI一作”大型社会实验全景报告》。相关数据显示,当前AI已深度嵌入教育学领域论文写作之中。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主任袁振国表示,目前,全球学术规则还停留在“只有人类能作为创作主体”的框架内。AI已渗透硕博论文70%以上的写作环节,学界却普遍选择回避,规则严重滞后于实践,已出现署名模糊、责任悬空、幻觉造假无人约束、人机分工难辨的现实。AI一作大型社会实验主要不是为了搞明白AI好不好用,而是基于人机权责伦理、透明披露机制、过程化评价逻辑,主动搭建容纳AI的学术新秩序。
未来学界是否会承认AI一作?在张治看来,关于AI与学术出版的探索将会在争议中前行,并将更加注重规范性、透明性和责任边界。AI一作相关研究会依据“贡献的实质性”进行精细化调整,如根据人类在AI生成内容过程中的不同干预程度,来确定人类和AI的署名方式和顺序,建立一个基于贡献度的连续谱系,更真实地反映AI在科研中的复杂角色。
袁振国则认为,未来也许会形成分层次、有约束的AI署名规范,AI一作会以特殊标注的形式合法化,但承认AI一作并不是将其与人类一作等同,更不是取代。学术出版与管理机构需要制定统一的AI创作披露规范,搭建人机协同双轨评审体系,普及AI初审工具,建立AI学术不端追责机制。高校应致力于开辟新赛道,建立新的师生关系和人机关系,重视批判性思维、原始创新能力的培养。研究者则应守住人文底线和现实,建立标准化人机工作流,主动承担AI内容的审核责任,拥抱科研范式的历史性转型。(朱非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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