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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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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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魔师遭遇专利侵权

被告被判赔30万元

□见习记者  张叶荷

本报讯  保温杯界知名品牌膳魔师日前遭遇“被侵权”问题。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了一起原告膳魔师(中国)家庭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纳展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认定被告生产的一款“美淘淘保温杯”落入原告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判决被告应立即停止对原告享有的名称为“饮料用容器的栓体”的发明专利权的侵害;被告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涉案发明专利“饮料用容器栓体”的专利权人为膳魔师(中国)家庭制品有限公司和膳魔师株式会社。原告发现,被告生产、销售的一款“美淘淘保温杯”落入原告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许可,长期大量生产、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专利权,造成了原告的经济损失。

为此,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维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

被告辩称,被控侵权产品不是被告生产,被告仅是销售商,不具备生产能力和资质;被控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原告专利产品并不受市场欢迎,要求50万元赔偿缺乏事实依据;案外人浙江天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就涉案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中止本案审理。

上海知产法院认为,经比对,被控侵权产品技术方案落入原告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被控侵权产品外包装盒上标注了被告的天猫店铺名,同时标注被告是监制商,产品上亦标注了被告的美淘淘商标标识以及被告的公司名称,可以认定被告是被控侵权产品的制造商。

被告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销售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被控侵权产品,侵犯了原告的发明专利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综合考虑涉案专利权的类别、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价格等因素,酌情确定被告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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