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律师沙龙

版面概览

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03月16日 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篇   下一篇

 

劳动者的恶意行为不应得到保护

□上海通乾律师事务所

朱慧  武慧琳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保护劳动者利益,稳定劳动关系,让劳动者能够安心。

但在实践中,却也出现个别劳动者恶意利用对劳动者保护的规定谋取不当利益的情况。

据媒体报道,苏州的张某因女儿发烧回家照顾,女儿好转后,张某基于既不愿意复工上班又想要获得工资报酬的目的,向其用人单位谎称自己的妻子和女儿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自己需要被隔离而无法上班。

张某的单位负责人闻此信息,紧急让张某接触过的所有员工隔离。

卫生防疫人员经过对张某全家的病毒检测,证明张某及其妻子和女儿无一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此情况下,张某才承认自己撒了谎,并坦白其目的就是想不上班还能正常取得工资报酬。最终,张某被苏州工业园区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从这则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出,张某对于国家保护劳动者的政策了解得非常清楚,最直接相关的就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这一通知中指出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但是,广大劳动者更应清楚的是,国家出台这些政策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保护劳动者的恶意行为。

如果劳动者为了不劳而获或者其它目的,不顾用人单位在疫情防控中客观面临的经营困难,通过编造被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方式恶意谋取利益,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重的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对于前文提到的张某来说,除了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外,如果其用人单位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其中对于员工的不诚信不诚实行为规定有相应处罚措施的,张某的用人单位还可以就其违纪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法律的目的在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是为其获取不当利益。

如果个别劳动者利用法律、政策中保护劳动者的规定,通过弄虚作假等恶意行为企图获取不当利益,很可能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不仅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还可能受到法律的严惩。

如果劳动者为了不劳而获或者其它目的,不顾用人单位在疫情防控中客观面临的经营困难,通过编造被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方式恶意谋取利益,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重的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内 容 版 权 归 报 社 所 有

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