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律师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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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0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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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慎选理由

□上海通乾律师事务所  朱慧  陈慧颖

用人单位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所选择的理由十分重要,不同的理由直接关系到解除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的解除直接涉及到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对劳动者的生活将产生重大影响。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进行了严格的法律限制,用人单位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所选择的理由十分重要,不同的理由直接关系到解除是否合法,下面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黄先生是一家超市的安保人员,因盗窃超市的工程材料被发现,超市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后黄先生遭到了拘留。

基于这种情况,超市决定单方解除与黄先生的劳动合同。

那么,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呢?这是超市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用人单位都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该超市的规章制度也规定“盗窃公司资产,不论金额大小均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到底选择哪一个解除理由呢?

超市在咨询了劳动法律顾问后以黄先生“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合同。

而黄先生在被拘留后,经调查认定其盗窃财产的价值尚未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但已构成违法,他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黄先生被释放后,以自己未构成犯罪,超市单方解除合同违法为由,要求超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劳动仲裁委和法院审理后,均认为黄先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超市的规章制度,超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无需支付赔偿金驳回了黄先生的请求。

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解除理由是何等重要。本案中如果超市以黄先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超市在接下来的仲裁或诉讼中很可能会败诉,需要支付高额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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