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王慧君
本报讯 本想顺手“牵”狗,谁知在途中被狗主人撞破,仓皇而逃时被村民一举扭获。偷狗贼为泄私愤,竟叫来一群闹事者动手伤人。近日,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偷狗贼陆滨因犯盗窃罪、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被处于有期徒刑1年4个月,罚金1000元。
2017年12月20日晚8点,陆滨骑着自行车四处溜达,发现一条拴着铁链的家养马犬。见狗主人不在,陆滨对这条价值不菲的马犬有些心动,于是下车拖拽铁链将马犬盗走。
顺手“牵”狗如此轻松,这让陆滨大喜过望。可就在陆滨将马犬拖行至一处住户附近时,却被马犬主人许军撞了个正着。这下,陆滨慌了,丢下狗和车仓皇而逃,逃跑途中不慎掉进河里,被赶到的许军和村民一举扭获,现场一度相当狼狈。
经商议,大伙儿决定由陆滨赔偿,以解决此事。羞愤的陆滨拨打了外甥吴傅(另案处理)的电话,让他前来处理。一小时后,吴傅和他纠集的李玉等人带着一身酒气开车赶到现场。
仗着有人壮胆,陆滨立即声称此前遭到了许军等人的扭打。吴傅等听后,伙同陆滨用木棍等工具对许军、围观的村民以及现场维持秩序的联勤人员进行了威吓与殴打。
经鉴定,村民中一人被打致面部皮肤擦伤,一人被打致右眼挫伤,二人的损伤程度均已构成轻微伤。
2018年1月9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将陆滨抓获。陆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盗窃、寻衅滋事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陆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000元;陆滨聚众随意殴打多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4个月,罚金1000元。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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