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讲“痰”

上海法治报 2019年04月02日

  “痰”:

2019年3月29日,西安中院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及王志伟等8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行贿罪一案。被告单位被判处罚金3050万元,被告人王志伟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150万元;其余7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二年又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3月29日新华网)

百家讲:

作为运送大量乘客的地铁工程,对安全性的要求非常高,不容出现半点差错。任何蝇头差错、失误都可能酿成巨祸。尤其是,由于地铁项目的特殊性,哪怕发生踩踏,都可能带来难以控制的后果,一旦因电缆不合格而导致运输事故,无疑将带来灾难性事件。

在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今天,诚实信用和法律法规是任何人都应遵守的底线,更是向社会输出产品的商家不可突破的红线。作为商人,依法谋取利益,追求利润无可厚非,但故意无视诚信和规则,无视民众合法权益乃至身家性命而制造并销售伪劣产品,无疑属于应受严惩的“全民公敌”。

相关部门应当严厉查处类似行为并从严惩处责任人,让毫无良知者承担失去人身自由和蒙受金钱损失的双重代价,进而形成威慑,倒逼商家心存敬畏,用良心从事经营活动。——史洪举

“痰”:

《兰州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导则》日前发布施行,管理导则明确,在门头牌匾统一提升改造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各商铺原有特色和风貌,体现文化和美感,避免“一刀切”、千篇一律。(3月28日《中国青年报》)

百家讲:

商铺牌匾的发展演化、城市形象的提升,自有其规律。牌匾不仅是街道的风景和城市的形象,也是商家的品牌和广告,承载着商家的经营特色,承载着商号的历史和文化,承载着消费者的信赖。各有特色的牌匾能够明显区分商家,凸显个性,给消费者提供了选择便利,如果打造成千铺一面,则泯灭了商家的个性,不利于消费者辨识和选择。诚然,有不少牌匾确实脏乱差破,有的牌匾还侵街占道(甚至占了盲道),对这些牌匾进行规范有其必要性,但地方政府在规范过程中应该尊重牌匾的特色和文化,尊重市场主体的经营自由,尊重民众的意愿和感受,守住权力干预的边界,掌握好尺度,坚持多样性和规范性相协调,该保护的保护,该认可的认可,该鼓励的鼓励,该改造的改造,切忌盲目地下命令“一刀切”。

商铺的牌匾也是城市的颜色,是城市文化的体现,改造牌匾必须杜绝“一刀切”,杜绝千篇一律,才能屏蔽僵硬、重复、苍白的丑陋风格,才能避免做“无用功”“回头功”,才能呵护城市个性之美,让城市更多彩、更灵动、更有活力。提升城市形象,理念先行,管住行政权力的手,把法律和市场范畴之内的自由还给商铺,让每一家商铺、每一条街道、每一座城市都焕发出不一样的色彩。  ——李英锋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