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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两个帮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综合工程、社会工程。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扶教育应该系统开展,帮扶教育措施应当贯穿刑罚执行前、执行中和执行后。各级检察院组织开展的“两个帮扶”中的“跟进帮扶”补齐了刑罚执行后的帮扶教育环节,同时将检察机关在执行前的帮教工作与执行中的“监内帮扶”相衔接,形成了完整的帮扶教育链条,实现了涉罪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工作的无缝衔接。
本期“专家坐堂”介绍的是,在“两个帮扶”工作中,各地克服了疫情防控带来的帮扶措施限制,对在押未成年人采用了手写书信、电话沟通、视频连线、录制亲情光盘在监内播放和赠送书刊等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式”帮扶方式。对于刑满释放后的未成年人,结合未成年人的现实需求,通过心理疏导、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协调就业岗位、协助复学升学等措施进行“跟进帮扶”,这些工作坚定了帮扶对象重新开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案例1
提高谋生能力失足少年成功就业
小张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现已刑满释放。为了保证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并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帮扶检察院院领导带头结对,组建了帮扶工作小组,并联合上级检察院共同开展工作。
工作初期,小张与其家人对检察机关表现出了明显的不信任情绪。为此,帮扶检察官多次到帮扶对象家庭走访,耐心说明了“两个帮扶”工作意义,介绍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及时打消了小张与其家人的抵触情绪及对涉罪信息外泄的顾虑。帮扶中发现,小张迫切希望能够接受职业技术培训,提高谋生能力,但对今后的生活信心不足。为此,帮扶检察官通过协调当地共青团组织,为小张聘请了专业心理医生为其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重新建立信心,并为其提供了免费技术培训。目前,小张已成功就业,并对今后的生活充满信心和期待。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检察官通过政策解答、心理干预等措施,有效帮助帮扶对象打消了顾虑、重塑了信心。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了帮扶对象的谋生能力,促进成功就业。工作中,帮扶检察院院领导亲自帮扶结对,并组成帮扶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实现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使得帮扶工作开展得更为顺畅、高效。
案例2
达成共同帮扶协议
助力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小王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现已刑满释放。帮扶工作开始后,为保证帮扶的精准性,帮扶检察官结合小王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犯罪原因、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制定了详细帮扶工作方案。在小王刑满出狱后,帮扶检察官与其建立了常态联系,多措并举开展“跟进帮扶”。
小王称其在案件诉讼期间交纳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尚未退回,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帮扶检察官及时联系公安机关,在较短时间内协助小王办理了退还手续。同时,帮扶检察院聘请了专业心理咨询师,通过网络方式对小王进行心理帮助,减轻其回归社会过程中遭遇的失落感,强化其心理承受力。帮扶工作中,帮扶检察院向小王赠送了10余本法律、文学书籍,让其在家中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为了提高帮扶效果,帮扶检察官与小王实际居住地检察院的检察官取得联系,并达成了共同帮扶协议,联合对小王开展帮扶工作。此后,小王表示其家庭收入微薄,想学习一技之长,以减轻家庭负担,帮扶检察院遂帮助其联系了一家合适企业,待疫情稳定后面试入职。
【检察官说法】
该案中,检察官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提高帮扶的精准度和有效性。通过专业心理干预,帮助帮扶对象树立乐观、向上的积极心态,通过赠送书籍促进其学习的方式帮助其提高个人素养。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异地协作,针对帮扶对象的家庭困难和现实需求,积极为其联系就业企业,帮助其自食其力,强化了生活信心和动力。
案例3
多次进行心理疏导
未成年人重返校园
小李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现已刑满释放。小李在入狱服刑期间,由熟悉案情且对小李成长经历、身心特点、家庭情况较为了解的原办案检察官与其结成帮扶对子,时刻关注其接受教育改造情况。刑满释放后,帮扶检察官与小李及其母亲及时进行了沟通交流,发现小李在思想认识上有了很大的改变,为曾经对被害人造成伤害后悔不已,但过重的愧疚心理让其失去了青春的朝气和对未来的憧憬。为了帮助其放下心理,帮扶检察官帮助小李向被害人表达了其内心的歉意,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极大减轻了其心理负担。
为使小李顺利回归社会,不再迷茫,走好未来的道路,帮扶检察官多次与小李谈心,运用心理学知识为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规划未来。在帮扶检察官的帮助和引导下,小李决定回归校园,继续完成学业,但其犯罪前就读的学校拒绝了其复学的请求。得知上述情况后,帮扶检察官带着小李及其家长专程来到该学校,通过多次沟通,校方最终同意小李回归校园,并与检察机关、家长签署了三方帮教协议,制定了帮教计划,共同对小李开展帮教工作。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帮扶检察官能够针对帮扶对象的心理特点和现实需求开展精准帮扶,一方面发挥当事人和解工作经验优势,帮助帮扶对象取得了原案件被害人谅解,使得其以更加阳光、乐观的心态面对新生活。另一方面积极帮助帮扶对象顺利复学,使其在出狱后仍可以接受正规学校教育。同时,积极协同帮扶对象家长、学校开展联合帮扶,形成了工作合力。
案例4
“两个帮扶”护航
未成年犯圆高考梦
小赵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为使小赵顺利接受教育矫治,改过自新,帮扶检察官在小赵缓刑考验期内与其结成“帮扶”对子,一方面运用心理学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缓解其心理压力,使其摆脱因犯罪导致的心理阴影,帮助其树立了重新就学的信心。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亲职教育,因其父母处于离异状态,帮扶检察官向其父母阐明了家庭环境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教育其父母提高监护和教育意识,引导家长承担好监护责任,最终小赵离异的父母为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重新生活在了一起,有效改善了小赵的家庭环境。
小赵在各方的鼓励和支持下燃起了生活的信心和勇气,重新开始了高中课程学习。高考备考期间,帮扶检察官定期与小赵沟通,勉励
其放下包袱,认真学习,考出自己的应有水平。最终,小赵参加了今年的高考,并成功考取一所大专院校。小赵在与帮扶检察官联系中表示目前自己很开心,并且非常期待崭新的大学生活。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帮扶对象为被判处缓刑处于社区矫正期间的未成年人。帮扶检察官充分利用帮扶对象处于非羁押状态的便利条件,积极对其开展面对面帮扶。帮扶中,针对家庭监护问题,开展了卓有成效的亲职教育,促进改善了家庭环境。同时,积极开展心理疏导、信心鼓励等帮扶措施,帮助帮扶对象顺利复学、升学,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案例5
耐心说服真情感化
未成年人重回正轨
小刘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目前已刑满释放。帮扶工作开始后,帮扶检察官详细了解,分析研判了小刘的成长环境、家庭教育、受教育程度、平时表现和服刑改造情况等。同时联系到小刘的母亲,向其阐述检察机关帮扶工作目的和意义,获得了其母亲的支持。结对帮扶工作开始时,小刘已经刑满释放,在结对联系时发现小刘对检察机关的帮扶工作表现出抵触情绪,不愿意在出狱后与检察机关进行接触,并表现出了消极的生活态度。对此,帮扶检察官一方面耐心向其讲解检察机关工作政策,说明帮扶工作对其适应社会、重新开始正常生活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协同母亲做其思想工作,说服其接受检察机关帮扶。
帮扶检察官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小刘建立了常态联系,并多次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鼓励其勇敢面对生活,认真学习,踏实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经过帮扶,小刘逐渐转变了态度,对今后的生活开始充满期待,并找到了一份既可以学习劳动技能又能赚取生活费用的学徒工作,生活逐渐步入正轨。
【检察官说法】
未成年犯出狱后,对检察机关“跟进帮扶”表现出抵触情绪是各地检察机关开展“两个帮扶”工作时遇到的现实难题。本案中,帮扶检察官没有因帮扶对象拒绝帮扶而退缩,而是迎难而上,以耐心和爱心感化帮扶对象,并积极借助帮扶对象家属的力量,协力开展说服教育,有效转变了帮扶对象的错误观念,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实现了有效帮扶。
(综合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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