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场星报》报道,退休了,有的老人觉得终于有机会好好休息一下,但也有的老人不喜欢这种“闲”下来的生活,想再找份工作打发时间或补贴家用。律师提醒,老人“再就业”要学会保护自身权益。
老人希望“再就业”
记者在合肥多个社区随机采访了30位老人,调查结果显示,48%的老人表示希望可以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发挥余热;35%的老人表示愿意在家做家务、带孙子,享受天伦之乐;17%的退休老人则表示,趁着自己身体还硬朗,想到处走走看看。
“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希望找一份工作,退休后总是在家窝着,确实太无聊了。”62岁的郭大爷说,希望能有一个合适的岗位供自己发挥余热。“我已经‘再就业’了,在一家超市当保洁员。”55岁的李阿姨说,自己是陪闺蜜一起打工,“主要是为了打发时间,顺便挣点小钱。”
调查显示,尽管有一部分退休老人“再就业”是为了增加家庭收入、减轻儿女负担,但是多数老人表示,由于自己已经有一份相对稳定的退休工资,因此薪酬、待遇并不是退休老人最关心的东西。
不少老人认为,自己积淀了几十年的工作经验和社会资源,依然还有很大的剩余价值。“如何将自身的剩余价值发挥最大作用,是我所关心的。”65岁的胡大爷说,因此,退休后,他又找了一份和原来专业对口的工作。
当然,还有一些老人是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再就业的。“我年轻的时候,就喜欢与文字打交道,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从事了一份和文字创作没有一点关系的工作。” 63岁的吴大爷说,这也是他多年来的遗憾。
退休以后,他一直寻思着重拾年轻时的兴趣爱好,于是找了一份与文字相关的工作,“尽管这份工作的薪酬不高,但是它能让我实现年轻时的梦想,也算弥补了我人生中的遗憾。”
律师提醒签订合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身体越好、受教育程度越高的老人,退休后“再就业”越容易。具体来说,有技术特长、有专业职称的老人可能更容易些,这些老年人退休后“再就业”从事的都是脑力工作。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不少企业乐于接纳老年人“再就业”,尤其是一些技能型老人,这些退休老人甚至被称为“银发人才”。在企业看来,“银发人才”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社会经验,是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另外,他们往往已经拥有各种社会保障,对待遇要求并不高,可以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
家住合肥的谢大爷去年刚刚退休,退休前他在一家国企从事财务工作,“和数字打了一辈子交道,一下子闲下来,觉得非常不适应。”于是,退休没多久,他便张罗起“再就业”的事,“我向近10家单位递了简历。”
由于有注册会计师证,七八家单位向他伸出了橄榄枝,最终,谢大爷选择到一家公司从事财务工作。
如今,他已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大半年,“整天和年轻人在一起,感觉自己也变年轻了。”
不可否认,“银发人才”再就业实现了“老有所为”,为社会创造了财富,还对年轻人起了“传帮带”的作用。然而,由于缺乏对老年人“再就业”的相关法律保障,当他们的劳动权益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侵害时,难免会遇到维权尴尬。现实生活中也不乏退休老人“再就业”权益被侵害的例子。
“退休老人在‘再就业’过程中,要谨慎挑选单位。”合肥12348热线的值班律师说,一般来说,大型、知名、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单位更加值得信赖。
律师还建议,退休人员“再就业”时,要与用人单位签好雇佣或劳务合同,明确每月薪酬,并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清楚,一旦发生纠纷,老人便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朱丽云 马冰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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