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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 2020年11月17日

  姐夫自杀身亡孩子如何抚养

我姐夫以前开了个小公司,生意做得还行,有3个孩子,日子一直过得还算不错。但这两年,姐夫开始迷上了网络赌博,输了很多钱,更欠了不少债。由于无力还债,也觉得没脸面对亲人,前段时间突然自杀身亡。由于房子已经抵押出去,存款也全部输光了,所谓的遗产只有一辆还未还完贷款的小车。3个孩子最大的8岁,最小的还没满周岁,姐姐之前一直没有工作,在家带孩子,如今突来变故,无力独自抚养3个孩子。姐姐的公婆已经退休,除了退休金外,名下还有一套门面房、一套商品房,均无贷款压力。请问,这种情况下,姐姐可以申请由公婆帮忙抚养孩子吗?姐夫赌博欠下的债务,姐姐需要还吗?  倪女士

【解答】

倪女士,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首先您姐姐对孩子具有抚养义务,若实在没有经济能力抚养这三个孩子,姐姐可以与公婆商量能否帮忙缓解经济上的困难。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诉讼解决。

关于您姐夫生前所欠的赌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您姐夫因沉迷网络赌博所负的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并且您姐姐也没有作出任何愿意偿还债务的意思表示,当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租赁车辆被抵押咨询如何能取回

我们是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有人租借我们的车辆去做抵押。得知相关情况后,我们立即报案,如今车辆已追回被扣押在当地派出所。请问我们的车辆可以取回吗?何先生

【解答】

何先生,您好!关于车辆取回问题建议与当地派出所沟通,明确扣留原因。车辆承租人租借车辆抵押属无权处分,一般属民事纠纷。若承租人多次、故意租车抵押套取利益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所以当务之急应明确派出所扣留车辆的原因与扣留的依据。然后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按照相关法律流程取回你们的车辆。

预付定金后悔了未签合同想讨回

我在婚纱店交了2500元的定金,是通过支付宝支付的,备注写明了是定金,定的是一个8499元的套餐。由于对商家发来的合同上的相关条款不满意,我没有在对方发来的合同照片顾客栏上签字,并要求解除约定,退返定金。但对方明确表示不退定金,请问对方这样做是否合理合法?  吴女士

【解答】

吴女士,您好!依据您所叙述的情况,《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8499元套餐的主要内容应与对方发来的合同一致,您对于合同主要条款应产生合理的预期。由于您不愿接受发来的合同,应当承担定金罚则的后果。又依据前述《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中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因此,您可以试着与婚纱店协商要求其返还超出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二十的部分。

承租方提前半年退租需承担三倍年租金吗

我和房东签了三年的合同,每年租金60万元,现在我第一年租金已经付清了。我做了半年生意做不下去了,想把房子退还给房东,后面租金和押金也不要了,他不同意。合同里说,如果我单方解约,要赔偿合同总额的三倍。也就是说,违约金是合同总价的三倍,总额算下来是540万元。我根本没有那么多钱,想请问这样的约定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如果最后打官司的话要赔偿多少钱?  周先生

【解答】

周先生,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据您所述,540万元违约金是合同完全履行总金额的三倍,远超实际损失,因此不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您可以在诉讼中请求法官予以减少。

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此前,我的一个朋友借了我10000元,一直不还,多次找他还款,他总是说没有钱,无力偿还。我想去法院起诉他,但是没有他的身份证号码。我只有当时替他还信用卡的支付宝截图,转账截图,还有就是微信聊天截图和手机号码,我只有这些证据可以去起诉他?需要哪些准备工作呢?  谢先生

【解答】

谢先生,您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又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如您掌握的信息能够达到明确被告的要求,在不知道对方身份证号的情况下是可以起诉的。否则,您的起诉,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针对起诉,其他的准备工作还包括在起诉状上列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清单和副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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