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哥是一家餐厅的厨师,最近他经人介绍,想要跳槽到另一家餐厅工作,收入比之前有所增加。但是餐厅表示他当初曾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如果去别的餐厅工作,就需要支付违约金。
请问律师,餐厅可以要求他支付违约金么?——刘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只能与三类人员约定竞业限制义务,即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你表哥如果只是一名普通厨师,不具有高级职位,也不属于上述三类人员,即便公司起诉索要违约金也很难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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