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外卖硌坏了牙 8000多元治疗费门店“翻脸不认”

法院:赔付三倍医疗费
上海法治报 2024年10月22日 章炜

  □记者  章炜

  外出就餐或者网上点外卖时,因商家不慎,顾客吃出异物的事时有发生。近日,上海市民张女士在吃外卖时,突然咬到塑料硬物,致使牙齿剧烈疼痛。为修复牙齿,张女士前后共支付了8000多元。然而,餐饮店的店长只同意赔付1000元。对于修复牙齿的费用赔偿,张女士与餐饮门店一直未能协商一致。为维护自身权益,张女士将餐饮公司起诉至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后,近日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店长陪同去医院并垫付当日医药费

  2023年12月11日下午4点左右,张女士通过大众点评网点单,扣除优惠共付款182.5元,下单了“红料理”莲花路店的餐食,20分钟后,餐食准时送达。

  在食用一份豆汤鲜时蔬时,张女士突然咬到硬物,牙齿开始剧烈疼痛。当时,张女士经过仔细检查,发现是蔬菜中夹裹了碎的塑料硬物,便立刻与商家取得联系。“在豆汤鲜时蔬中吃到两块硬塑料,但打包盒没有破损,牙齿硌到了,咬东西就疼。”

  此后,门店一位姓钱的店长回复:“我查到了,应该是装蔬菜的保鲜盒边破损掉里面了,您现在要到医院看一看吗?我来陪您去,或者您去也可以,医药费我来给您报销。”去厨房确认后又回复称,“我这边确定了,就是我们厨房打包盒破损后的塑料块掉里面的。真的是很抱歉,是我们的疏忽。”沟通中,双方都拍摄了照片发给对方。

  当天天色已晚,张女士便与钱店长约好次日去医院就诊。第二天上午9:30,张女士在钱店长的陪同下,就近在龙茗路上的茂菊口腔医院就诊。医生检查后告知是咬合硬物导致上颌第二颗磨牙产生了裂缝,由于裂缝深至牙龈根部,因此该颗牙齿无法保留,必须予以拔除后再行种植牙术,总治疗时长约6-9个月,其间需多次前往医院进行治疗。

  在医院拍片检查后,就诊病历记载:“牙纵折,慢性根尖周炎急性发作。”治疗方案:“27牙拔除,择期修复。”处置:“向患者交代病情、治疗计划、费某用、预后等,患者知情并同意治疗……”当日,张女士的27牙拔除,由店长垫付医疗费308元。此后的半年内,张女士多次就医复诊、进行种植牙治疗,共支付医疗费7849.9元,实际支付医疗费总计8157.9元。因为后续治疗费的赔偿问题一直未能协商一致,张女士前往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并通过该所律师与被告协商、发律师函,共支付律师费2000元。但是,双方就赔偿问题仍未达成一致,为维护自身权益,张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餐饮公司赔偿三倍医疗费24473.7元以及律师费2000元。

  餐饮店:店长担心差评才承认“异物”

  “得知治疗费用比预期高昂后,钱店长便请示上级,却只同意赔付1000元作为补偿。”张女士认为,作为一家连锁品牌的餐饮企业,理应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在因自身食品安全问题导致消费某者受到身体损害后,应积极承担责任,而不是一味回避推责。

  法庭上,餐饮公司辩称,认可张女士在店铺外卖餐食的事实,但不同意张女士的诉讼请求。餐饮公司表示,不认可张女士主张的豆汤鲜时蔬中存在异物。店长当时是担心张女士给店铺差评,在没有看到实物之前,确定说该硬物是其打包盒的缺角,认可了张女士主张的事实。而事实上通过被告提供的后厨视频证明,豆汤鲜时蔬的制作过程中没有掉入硬物的情况。并且,当日店长已垫付了张女士初次就医的医疗费308元。

  另外,沟通过程中,张女士一直拒绝提供就医病历。餐饮公司认为,从常识来看,薄塑料片的硬度不会导致牙齿裂开,加上张女士提供的照片显示,塑料片并未损坏,反而是牙齿被咬坏的情况,不符合常理。之后,公司调取张女士病历发现,张女士裂开的牙齿之前就有补牙记录。而张女士在沟通时避重就轻,只说牙齿痛,隐瞒自己有补牙的事实,以达到索要三倍医疗费某的目的。餐饮公司基于对张女士主张的事实不认可,对律师费也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