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报集萃

上海法治报 2024年11月20日 朱非

  宪法上的权力监督及其责任体系构建

  刊载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4年第6期

  作者:门中敬(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员)

  主要观点:权力与责任的一致性是权力正当行使的必然要求,基于这一理念,应着重强调责任形态和责任追究方式的体系化建构。通过分析宪法中权力监督的知识图谱及基本类型可以发现,仅通过文本中的“监督”一词不能完全确定宪法规定的所有监督种类。而通过基于监督方式(手段)和责任形态的文本分析可知,采用监督方式和责任(追究)的标准划分权力监督的基本类型,有助于实现权力监督的体系化构建目标。

  这一标准在宪法上的理论依据是宪法责任原理。根据该原理,宪法责任是一个由广义上的法律责任(违宪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构成的责任体系。法律责任与政治责任的适度分离,亦存在着合法化的理由。据此构建监督责任体系,可以实现政治与法律的有效链接与功能耦合。

  保险公司风险处置制度新近发展及借鉴

  刊载于《上海政法学院学学报》2024年第6期

  作者:苏洁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破产重组研究院执行院长)

  主要观点:司法机关主导的普通公司破产程序难以有效处置陷入困境的保险公司,普通公司破产的启动标准、实体性和程序性的规则妨碍了快速处置风险。普通公司破产规则难以从宏观层面处置破产保险公司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为保险公司建立特殊的风险处置规则已经成为国际性的立法趋势,特殊风险处置制度由处置机关主导风险处置程序,建立“强制自救”、资产与债务剥离、桥保险公司等处置措施,赋予处置机关广泛的处置权以维持金融稳定。

  我国当前保险公司风险处置立法存在着碎片化的倾向,缺乏统一的处置理念和必要的工具。建立体系化的保险公司特殊风险处置制度有利于处置保险公司风险。我国应以当前修法为契机,建立多元化的处置措施,赋予处置机关必要的处置权限以实现金融稳定。

  (朱非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