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借助“三所联动”机制化解纠纷

贪便宜在小店做医美 症状复发索赔5万元

上海法治报 2025年02月28日 章炜

  □  记者  章炜

  王女士到无资质的医美机构接受汗管瘤去除服务,因对手术效果不满意要求赔偿,双方对于赔偿金额争执不下,矛盾逐渐升级……日前,虹口区广中路街道司法所通过“三所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了两起涉医美纠纷。

  寻求理性和解之道

  王女士自2021年起在赵女士自营的美容院接受汗管瘤去除服务,对方承诺不留疤痕。然而,到了2024年,王女士发现症状复发,多次联系赵女士无果,且留下了疤痕,引发了消费纠纷。同年10月底,双方自愿来到派出所申请调解。此次调解由广中路街道调解员、广中路派出所民警及龙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共同参与。

  王女士表示,对赵女士彻底失去了信任,因而提出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在内共计5万元的赔偿诉求。而赵女士则认为,自己当初是看在朋友情分上提供服务,且仅收取了3000元美容费用,所以只愿意赔偿3000元。

  调解员分析,这起纠纷中,双方均存在过错。王女士因贪图便宜而选择在赵女士的美容院消费;赵女士在服务过程中没有告知王女士正确的护理方法。调解员深刻洞察到双方问题所在,指出各退一步、合理解决赔偿问题才是当务之急。

  律师也从专业角度分析了若双方调解不成而选择诉讼途径将会面临的难题。一方面,从案件受理、诉前调解、审理到可能的上诉程序,整个流程会持续数月甚至数年,这对于迫切希望解决问题的双方而言,无疑是一场时间与精力的消耗战。另一方面,法院审理医美纠纷案件时,会严格依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判定事实,这就要求双方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收集诸如详细医疗记录等充足证据,而且最终的诉讼结果对双方都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

  在“三所联动”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共识,赵女士同意于支付王女士一次性补偿款15000元(已完成支付),双方就此事再无争议。

  美容与劳动争议交织

  无独有偶,广中路街道司法所还接到过一起美甲店员工与店方之间的涉美容及劳动关系纠纷。

  员工小美在美甲店工作九个月,期间注射了店内客户使用过的水光针后皮肤严重过敏,花费约3000元医药费且病情反复,并仍在治疗,因此要求美甲店承担后续费用。同时,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小美向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并索要工资,调解当日提出6万元的索赔方案。

  美甲店老板表示,一直按时支付小美工资,甚至在其未达业绩标准时也未扣除,若小美以未签劳动合同索求双倍工资,应扣除多发部分。老板称虽无劳动合同,但签过承诺书,不认为是未签合同状态。老板自认为在生活和工作上对小美关怀备至,同吃同住如同姐妹,在小美过敏时及时拿出1000元就医,还允许其随时请假休息。

  在双方不断沟通和“三所联动”的调解下,两人在赔偿金额上的差距逐渐缩小,并最终达成了共识。历经一个小时,双方调解成功,老板当场转账3万元,员工小美也承诺撤销劳动仲裁申请。

  【案例点评】

  为吸引消费者,部分医美机构会进行一些虚假宣传,消费者往往无法准确评估医美项目的风险和效果,因此被误导。一些机构的宣传内容往往以口头形式为主,对于协议免责条款中的风险,机构方又往往未履行告知义务。一旦双方出现医美纠纷,消费者经常难以举证。当纠纷发生时,双方应优先考虑通过调解等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而非轻易选择耗时费力且结果难测的诉讼途径,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也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医美服务时,务必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和有资质的医生,进行详细充分的术前术后沟通,避免陷入类似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