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理清二十二年旧账 他终于拿回自己的房子

上海法治报 2025年04月22日 徐杰瑛/徐荔

  □  通讯员  徐杰瑛  记者  徐荔

  “22年了,这笔陈年旧账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终于有了结果!”随着一本鲜艳的房产证被送到季某的手中,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历经九次诉讼、耗时22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二十余年纠葛难两清

  事情要从2003年说起,彼时,季某因周转需要向刁某借款5万余元,并将房屋过户登记于刁某名下以做抵押。双方约定,在季某还清借款后,房屋就会重新过户至季某名下。然而,刁某却动了歪心思,在房屋过户后,刁某在非真实交易的情形下和弟弟刁某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将季某用作抵押的房产过户到了刁某某名下,并安排刁某某以房产抵押方式向某银行贷款20余万供自己使用,贷款偿还则由刁某负责。

  自2005年2月起,刁某就不再如约偿还贷款,为此,某银行以贷款逾期为由于2008年3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胜诉判决,判决要求产权人刁某某履行还款义务,如履行不能,某银行可拍卖、变卖涉案房屋实现抵押权。可在此期间,刁某不仅收取了季某的还款,还隐瞒了房屋已被过户抵押的实情。后来,法院根据银行申请启动拍卖程序,季某才得知房屋已被抵押,多番联系刁某未果,季某报案。2019年3月,刁某因犯诈骗罪获刑,刑事判决同时判令刁某需退赔季某11万余元。然而,11万余元的退赔款是基于涉案房屋2003年的价值得出的,时隔十余年,涉案房屋价值早已高涨,而涉案房屋也是季某一家的唯一住宅,因此,季某拒绝了刑事退赔款项。季某要求返还涉案房屋,但房屋因涉及刁某某与某银行之间的民事诉讼,已存在抵押权而无法过户,事情因此僵持不下。

  2024年10月,因对法院判决某银行可以拍卖、变卖涉案房屋实现抵押权不服,季某向金山区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终于拿回自己的房产证

  受理该案后,金山区检察院成立了由院领导包案的专案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措施到位、化解到位。

  这起纠纷为何历时二十余年都未能化解?几方当事人心里又有哪些顾虑?为了厘清症结所在,承办人先后至相关法院、公安机关调取卷宗并听取承办法官意见,同时多次与季某、刁某某沟通了解相关情况。经综合研判,检察官发现单就案件本身来看,法院判决某银行可就涉案房屋实现抵押权并无不当。但从情理来看,刑事判决已认定刁某构成诈骗罪,民事判决也确认刁某与刁某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且涉案房屋是季某的唯一住宅,一家三代均居住于此,对于季某而言,房屋所有权的归还至关重要。

  “在多次沟通中,我们发现刁某某其实有意愿将房屋过户还给季某,但是双方互不信任,且从操作层面上讲,只有归还某银行贷款本息,才能涤除抵押权过户房屋。而对于这部分贷款本息,刁某某声称他是受刁某无辜牵连,不应当全部承担。所以,如何付清贷款本息涤除抵押权,才是这起纠纷能否化解的关键。”承办检察官说道。

  在各方都具备和解意愿的基础上,针对几方预期差距较大的问题,承办检察官与当事人“一对一”沟通,向各方释明应承担的权利义务、法律风险等。经过多次沟通调解,最终达成一致,确定由刁某、刁某某支付借款本金及部分利息,季某支付剩余部分利息。

  考虑到季某等人的经济能力难以一次性全款还清,为确保和解方案落地可行,检察官多次与某银行沟通,最终达成分期付款方案。

  “季某本身是诈骗案件被害人,此次承担部分利息的归还后,家庭生活一时间也会面临困难。”在办理该案期间,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季某一家经济状况困难,便将救助线索移送该院第六检察部。

  经调查核实,检察官发现季某曾因被诈骗遭受巨额经济损失,且案发后未获得任何赔偿,其20余年间为维权奔波,家庭生活困难。为帮助季某摆脱困境,检察院决定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依法向季某发放司法救助金。

  今年3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季某终于拿到了房屋产权证,也在这一天收到了检察机关发放的司法救助金。

  至此,这起长达22年的纠纷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