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王昊玥
对一宗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的深入侦查,竟扯出藤蔓带出泥,牵出了背后一个更为庞大的非法支付网络。调查显示,在短短一年半内,高达4937万元的资金通过一个被精心伪装的支付系统悄然流转。这条看似便捷的支付通道,实则完全绕过了国家金融监管体系,成为滋养各类网络非法活动的“地下动脉”。近日,经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提起了公诉……
资金流背后的“影子帮手”
2023年5月,公安机关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不法分子利用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的线索并立案侦查。然而,在深入追查淫秽漫画传播背后的资金流向时,侦查人员发现了一个更为隐蔽和严重的犯罪环节——有人专门为这些非法活动提供资金通道。
侦查视线由此转向了隐藏在资金流背后的“影子帮手”。通过循线追踪,警方锁定了为该传播淫秽物品犯罪团伙提供支付结算支持的犯罪嫌疑人骆某某和陈某。正当此案深入办理之际,同年12月,警方根据线索发现骆某某等人还利用非法搭建的支付系统,为赌博网站及其他不法团伙提供资金结算服务,涉案金额巨大,涉嫌非法经营罪,因此于当日立案侦查。至此,一个横跨多省市、为多种网络犯罪“输血”的非法经营团伙及其犯罪链条全面浮出水面。
“我当时觉得,就是利用技术帮人解决支付通道的问题,收点手续费,算是个‘技术活’。”起初,骆某某发现一些网络平台存在支付结算需求,但可能因资质问题难以接入正规支付渠道。面对这一“市场空白”,他动起了歪心思。2022年4月,骆某某利用多家企业的支付宝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账户,将其与自己开发的支付系统对接,初步搭建起了所谓的“第四方支付平台”,为一些数字藏品运营商提供支付结算通道。
随着业务的扩展,直接使用支付宝账户变得不稳定。为了获得更“可靠”的通道,骆某某策划了更具欺骗性的方案。2022年9月,他将所有用户都转接到开展同类业务的陈某负责的公司支付接口上,由该公司搭建一个游戏平台,将其伪装成游戏公司向第三方支付公司申请支付接口。
一家不存在的“游戏公司”
“游戏平台的充值流水比较大,而且交易频繁,不容易引起怀疑。”凭借经营网络游戏的伪装,陈某通过游戏程序成功骗取了某支付公司的支付接口,并将其链接到自己的支付系统上。
该非法支付平台的运作模式极其隐蔽。承办检察官介绍,骆某某团伙先通过业务团队招揽客户,这些客户多为需要支付功能但资质不全的各类网站。双方商定好手续费达成合作后,技术人员会协助客户网站对接骆某某和陈某公司的支付系统。“当用户在客户网站进行支付时,实际上是在向骆某某、陈某控制的账户付款。”检察官指出,“资金到账后,系统会自动扣除一定比例的‘通道费’,剩余款项再通过批量打款方式转给客户。”
在整个过程中,骆某某和陈某公司的支付系统实际接触并控制了用户资金,形成了短暂的资金沉淀和再支付,完全符合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本质特征。而对于支付公司,他们则全程伪装,所有这些交易在后台看起来都像是用户在“游戏平台”上进行充值,某支付公司完全被虚假的交易信息所蒙蔽。
非法“输血”网络的覆灭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针对骆某某对犯罪金额提出的异议,闵行区检察院积极履行证据审查主导责任,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检察机关明确方向,督促调取了涉案公司及其他第三方支付账户流水,并将这些客观的银行流水与平台后台数据进行了细致的交叉比对。通过这一关键举措,形成了相互印证的证据链,成功驳斥了骆某某关于数据存在“调试、测试、重复”的辩解,将犯罪金额牢牢锁定,为法庭准确定罪量刑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查,被告人骆某某、陈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涉嫌非法经营罪。其中,骆某某对全部4937万元的非法支付结算金额负责,陈某对其参与期间的2562万元负责。
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分别判处骆某某、陈某有期徒刑四年和两年,并处罚金。
说法>>>
本案的侦破不仅摧毁了一个大型非法支付结算网络,更暴露出新型金融犯罪的特点。随着数字经济发展,支付结算领域的犯罪手法不断翻新,犯罪团伙往往利用技术手段伪装成创新业务,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承办检察官指出:“技术的运用,必须在法治的轨道内进行。支付结算是国家金融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事关经济安全和公众财产安全,必须接受严格监管。”任何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都是对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严重破坏,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