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法官和律师接触交往

长宁法院与市律协出台新良性互动“十条意见”
上海法治报 2026年03月18日 陈颖婷

  □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法院和律协如何深化良性互动?如何凝聚法治合力?日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律师协会开展交流座谈会,双方共同签署《关于深化联络沟通、促进良性互动的工作备忘录》。

  早在2010年,长宁区法院出台《法官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2019年,再次出台《深化法官律师良性互动十条意见》。为进一步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规范法官和律师接触交往,长宁区法院经与上海市律协沟通协商,形成此次《备忘录》新的“十条意见”。

  《备忘录》立足司法审判和律师执业工作实际,从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和强化联络三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促进法院和律协之间的规范化、制度化互动,凝聚高质量法治建设合力。

  长宁区法院和上海市律协作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将加强协作,围绕法治建设重点领域立法项目联合开展调研走访、意见征询。长宁区法院鼓励和支持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商事调解,上海市律协支持律师参与法院矛盾化解工作。

  双方将建立健全法官和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情况相互通报机制,促进各自依法履职。双方建立组织层面沟通联系机制,为律师执业提供保障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