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社会

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公告

2018年01月02日 A04 :法治社会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408

  根据股东会决议,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分立,分立为存续的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新设的上海伽信控股有限公司,分立前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225,000,000】元人民币,分立后存续的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67,500,000】元人民币,新设的上海伽信控股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157,500,000】元人民币。原公司债务由分立后的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上海伽信控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分立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联系人:许洁琼 联系电话:62635320

  特此公告。

  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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