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律师服务

花钱买房没过户就被查封

2018年01月08日 B06 :律师服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844

  资料图片

  编者按:

  每有引人关注的社会事件、法律问题发生,律师往往能在第一时间给出提示、提供服务。我们为读者采集律师对这些身边事的法律解析,让您不用出家门就可享受“律师服务”。

  据 《海峡导报》 报道,购房者买二手房,签协议后房子却被查封了,该怎么办?记者从厦门中院了解到,最近有不少购房者遇到这样的情况,查封的原因通常是卖房者欠了钱。对此,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辉提醒说,购买二手房,有三个注意事项,第一步就是要查明所售物业的权属情况。

  买到查封房

  购房者获赔46万

  2016年1月,刘先生与卖房人老张签订了 《买卖定金协议书》和 《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老张将案涉房产出售给刘先生,成交价2771200元。

  合同还约定,如果该房屋被查封或限制转让,导致刘先生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出售人构成根本违约,出售人应以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但签订协议后不久,刘先生发现,自己购买的房产已经被法院查封了。原来,案涉房产在双方签约前就被外地法院查封。直到刘先生告上法庭时,案涉房产尚未解封。

  无奈之下,刘先生只好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解除合同,同时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55万多元。

  这一案件历经两审。近日,厦门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卖方构成违约,判决要求卖房者支付违约金46万多元。

  本案中合同约定违约金为总房款的20%,这样的违约赔偿是否过高?对此法官认为,“有约必守”是民事活动应遵循的诚信原则,本案讼争合同合法有效,一方根本违约应承担总房款20%的违约金是合同明确约定的,原则上应从其约定,同时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作出裁决。

  本案当中,因房产被查封,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卖方确已构成根本违约,该违约行为导致刘先生丧失购买讼争房产的机会,而讼争房产价值的攀升,即为刘先生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刘先生申请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损失具有法律依据。

  不过,因该房产评估价与交易价相差357500元,上浮30%后为464750元,合同约定违约金为总房款20%即554240元确实过分高于损失,应调整为464750元。因此,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464750元。

  购房者买查封房

  中介赔七成损失

  介绍购房人买查封房,中介要不要担责?

  2013年9月12日,林女士看中了一套房产,经中介牵线搭桥,购房人林女士和卖方徐先生与中介三方共同签订了 《房地产居间合同》,约定徐先生将其名下房产以28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林女士; 中介佣金28000元,由林女士支付。在合同中,徐先生保证该房产“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情形”。同一天,林女士与徐先生签订 《房产预约买卖合同》。

  合同签订后,林女士陆续向卖方支付购房款。但后来林女士才发现,涉讼房产已被法院依法查封。执行过程中,厦门中院委托拍卖该房产,最终该房产由其他买受人竞得。

  随后,林女士向警方报案称被合同诈骗,该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破案,追缴款项50万元。最终,林女士领回购房款50万元。

  林女士认为,自己付了钱却拿不到房,对此中介负有责任。为此,林女士起诉要求中介赔偿其损失,即支付购房款被占用的利息损失。

  经审理,厦门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要求中介承担70%的责任,即赔偿林女士七成的损失。

  法官表示,中介在进行服务时应尽到必要的、审慎的审查核实及如实告知义务,如核实卖房人的身份信息、房源信息、房屋权利状况等义务。而购房者林女士作为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亦负有必要的注意义务。

  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法院酌定林女士自行承担30%,中介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律师提醒

  买房首先要查权属

  如何避免买到查封房遭受损失?对此,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辉提醒说,购买二手房,有三个注意事项。一是要先到房管部门查明所售物业的权属情况,注意有无抵押记录或是否被查封; 二是可以通过法院司法公开平台,查询房屋出售人有无涉及诉讼; 三是在未明确该房产的抵押查封情况下,也应谨慎支付购房款,尽量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同时,购房者可以和出卖人约定将房屋款项交由第三方保管,待房屋办理过户后再交付卖房人。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将钱要回来。

  另外,购房者还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出卖人对房屋的状况进行书面保证,并设立相应的违约条款,保障购房者的权利。

  (陈捷)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律师服务 B06 花钱买房没过户就被查封 2018-01-08 2 2018年01月0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