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夏天
本报讯 “要让公平的法治环境为‘四个品牌’ 建设保驾护航。”“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昨天下午,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组织集体采访,万大宁、刘幸偕、厉震林、潘瑾、曹艳春等委员围绕“全力打响上海‘四个品牌’”建言献策。
在万大宁委员看来,创新,是品牌建设的动力。“但是创新应该是有其实质内容的,不是花架子。”万大宁说,创新的结果最终必须满足社会公共利益,而公共利益在品牌建设中,则体现在创新成果的多样性、稳定性和高效性上。万大宁认为,政府作为品牌建设的引领者,应该紧紧盯住打造良好环境,要依据城市产业的定位和具体品牌战略的要求,制定公开、公平、透明的公共政策。并根据发展阶段要求不断反省和调整既定政策、措施,看是否束缚了创新。
万大宁认为,企业作为主体,要紧跟市场变化,不断提升品牌内质。要做品牌,不要吃品牌。“现在很多老字号,雄风不在。就是因为做品牌的少,‘吃’ 品牌的多。对于市场变化,要么后知后觉,要么不知不觉,最终无疑要被淘汰。”万大宁表示,社会应该在品牌建设发展过程中,担当创新反应器和服务平台。他建议,建立社会评价机制,将市场对品牌的普遍反映,及时反馈给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
“要让公平的法治环境为‘四个品牌’ 建设保驾护航。”曹艳春委员在发言时说。对品牌发展来说,公平的法治环境是重中之重。而对于一些创新业态、创意产品来说,知识产权是它们的“命门”,因此,上海必须要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先行先试,以此来为打响品牌保驾护航。
曹艳春委员认为,只有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才能更好地保护、激励创新。“现在市场上仍有很多山寨品牌、假冒品牌,如果不去加以打击,长此以往,创新环境被污染,创新积极性受打击,就没人再愿意去搞研发、创新。”曹艳春表示,尽管上海近年来加大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也成立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但依然任重道远。
现行法律对一些新型创新业态的保护相对滞后,助力“四大品牌”建设,上海应该先行动起来。相关专业人才的不足、对品牌恶意侵权行为惩罚力度的不足,对创新企业来说,都是影响发展的不利因素,政府应该在这些方面有所考虑,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刘幸偕委员则关注“上海制造”品牌建设。他认为,要从如何助力企业科技创新,和如何助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着手。
潘瑾委员和厉震林委员则分别对购物品牌建设和文化品牌建设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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