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马鼎
本报讯 一个为提升公司业绩,拨打骚扰电话; 一个为挣外快,出卖公民个人信息。近日,经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奉贤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宋雷、刘旭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3万元至10万元不等。
宋雷是本市一家健康食品公司的会员直销部培训经理,负责给客户打电话推销公司的保健品。近期,宋雷的销售业绩不佳,面临裁员风险。焦急之下的宋雷打听到一条“妙计”:买一些有针对性的电话来打打看。宋雷知道,这样做对别人是一种骚扰,可能是一种违法行为,但面对职业窘境,他只能“死马当做活马医”,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在网上找到出售个人信息的卖家刘旭。
刘旭毕业于一所名牌大学,之后在广州开了一家信息科技公司,积攒了数量庞大的个人信息数据。这些信息数据包含了客户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敏感信息,刘旭对这些数据进行分类整理,每条数据以0.1—0.2元的价格在网上出售,刘旭出售的一个数据包就有几万甚至几十万条个人信息数据,一次就可以获利成千上万元。
宋雷与刘旭一拍即合,刘旭按照宋雷的要求,专门整理了一部分上海地区女性客户的个人信息,作为样品免费提供给宋雷,宋雷按照样品中的电话号码进行拨打,发现电话号码针对性较强,而且空号率较少,非常满意。
刘旭心里其实也非常清楚,这笔买卖是不可告人的,于是他在长沙找了一家广告公司挂靠。宋雷在上报公司老板并获得同意之后,代表公司与刘旭挂靠的广告公司签订了 《推广合作使用合同》,合同中约定了每条信息的价格为0.1元,电话的接通率保证在70%以上。
签订合同后,二人就开展了长期的合作。刘旭还在数据缺乏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向他人购买,然后将整理好的数据通过QQ邮箱发送给宋雷。二人的合作“默契而又顺利”,宋雷所在公司的电话直销部的业绩也有了起色。
然而“好景不长”,公安机关在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专项行动中,掌握了该家食品公司长期向他人购买个人信息的线索,宋雷和刘旭先后落网。
奉贤检察院经审查认定,2013年3月至2015年2月,犯罪嫌疑人刘旭通过QQ邮箱多次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该家健康食品有限公司员工宋雷,共计467600条,非法获利人民币83600元,该家公司会员直销部利用上述非法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电话销售该公司产品,其间共计获利人民币4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旭、宋雷二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涉案健康食品有限公司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判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本案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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