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综合

水上也要“零燃放”

2018年03月02日 A07 :法治综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40

  □通讯员 米杨军 摄影报道

  本报讯 每年春节期间,为了平安吉利,常年生活在水上的船民有在正月十五燃放爆竹趋利避害的习俗。为了切实做到禁放区域“零燃放”、烟花爆竹“零火灾”,浦东警方加大了对辖区水域过往、停靠船只船员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工作“全方位、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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