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综合

执法和普法不再是“两张皮”

2018年03月02日 A07 :法治综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161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普法不只是“摆摊头”,而是要列出责任清单,并把法治宣传融入国家机关执法司法的全过程。为推动上海市国家机关切实履行普法责任,真正实现“谁执法、谁普法”,日前,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了新闻通气会,上海市法宣办主任、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介绍了上海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关情况。记者了解到,本市将通过全面推行普法责任制,来杜绝执法和普法不再是“两张皮”的现象。

  在人们的传统印象中,普法似乎只是司法、法治宣传部门的事。而在相关的宣传日里摆摆摊、采用广场式的群众宣传方式,普法效果有限。为了推动本市国家机关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全面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实施意见》)。

  市司法局表示,此次从中央到地方明确建立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其重大意义就是进一步优化普法的顶层设计,一是变执法、普法“两张皮”的局面为普法与执法相融合; 二是变普法部门的“独唱”为各职能机关、部门、单位的“合唱”; 三是变普法软任务为硬指标,从而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为了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减少执法过程中的冲突和对立,在以案释法方面,《实施意见》 重点明确了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的责任,并且要求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工作规范指引。

  《实施意见》 提出,法官、检察官要利用办案各环节宣讲法律。判决书、裁定书、抗诉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当围绕争议焦点充分释法说理。要通过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进行释法说理,并将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刑事辩护、诉讼代理和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担任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等法律服务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制定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在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以案释法的工作规范指引,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形成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机制。

  同时,本市还将建立科学性强,具有实际操作性的考核评估制度,全面考核、科学评估各国家机关对“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

  据悉,目前上海市司法局已经在起草系统内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今后将明确建立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人员的以案释法机制,以确保以案释法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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