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2018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两会关注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之路

2018年03月12日 A05 :2018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004

  □特派记者 陈颖婷 北京报道

  本报讯 付林事件轰动一时,击退雾霾的顶尖科学家,倒在科技成果转化路上。科创研究成果出来后,怎么转化利用,也成为“两会”热点之一。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副院长刘艳带来一份有关科技转化的建议。她说,由于目前我们的科技成果转化还缺乏成熟的环境和土壤,如何解决成果转化的问题也就一直困扰着广大科技工作者。

  她指出,科技成果转化的顶层设计已日趋成熟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二章第十七条,以及2016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若干规定的通知中规定,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采取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几项重磅举措进一步给科技成果转化“松绑”,是在政府层面对修订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的落实和制度配套。2017年4月,上海也出台《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在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方式、勤勉尽责制度、收益分配制度等方面形成突破。

  但是刘艳认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就医疗机构而言,始终有一些障碍无法逾越:如上游的实际研发经费不足、下游的转化机制没有真正打通,税收问题等。以医务科研人员为例,作为科技成果的创造者,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可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持股,但是他们同时也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使用者。如果他们不推广,成果转化的价值和效益就无法体现,如果他们自己率先使用,就有可能和自己持股的公司发生关联,意味着从中“提成”。那么这种“提成”与“灰色收入”如何区分,对于研发者和签署合同的院长来说都是政策风险。

  为此刘艳建议尽快做好落地工作。“要真抓实干,否则再好的政策不落实都是空的。”刘艳表示要加紧研究出台针对医疗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实施办法,完善职务发明制度,在促进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推广应用的同时,也为医务人员保驾护航,使广大患者受益,让创造者和受益者都真正有感。

  同时,我国还应构筑科技创新服务链。“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欠缺的是科技中介服务,大量科技成果难以走向市场。”刘艳建议发展现代服务业,聚焦医疗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技术、专利、法律、人力资源等专业科技中介服务,打造一批高水平的临床研究服务、医学科技中介服务产业集群,推动专业服务围绕医疗科技创新全过程实现有效对接,让专业人做专业的事,才能真正推动质量和效益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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