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冯健
朋友间交往借钱、工作上暂时垫付资金……这些都是市民时有遇到的金钱往来。但就有不法分子会利用这种当事人警惕性较差之机,实施诈骗犯罪并成功得手。或许,这类不法分子就隐藏在“光环四射”的酒桌朋友、亦师亦友的前同事,甚至隐藏在那些“工作机会”中。
本期专家坐堂,我们请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为大家分析诈骗手法,总结其中教训,提醒公众注意防范。
本期专家:郭国雄,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侦监局检察官,从检26年时间来,共办案1800余起,涉案人员2400余人。
【案例一】
明知已欠400万外债 装大老板再骗70万元
原以为可以做个小投资借钱给别人,以高于银行理财的利息小赚一笔,谁知却被坑数十万,血本无归。
2014年,于乐(化名)在饭局上认识了一个自称是香港人的陆云(化名)和他的妻子。陆云很热情,经常约于乐一起吃饭喝茶,在数次交往中,陆云不仅告知了于乐说自己生意很大,而且还带其去看了一些即将投资的地方,使于乐感到陆云这个人是个大老板,很有实力。
2015年8月,陆云找到了于乐说生意上需要钱周转,想临时向其借款20万元,承诺向其付年24%的利息,并说他在奉贤有一处房产可以抵押,而且位于南桥运河北路的公司也正遇到拆迁,自己老婆也是某镇司法系统的,还拿出了香港身份证件证明自己是香港永久居民,不会骗他。
出于一年多交往的信任,不久于乐就将2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到陆云指定的银行账户上,双方约定2017年2月到期连本带利一起归还。不到半年,陆云又找到了于乐说20万元不够周转,想再向其借50万元,这么长时间的交往,于乐并没有怀疑陆云的还款能力,再次将50万元转到了陆云指定的账户里,双方约定这笔钱于2017年6月到期。
2016年年初,于乐因急于用钱,向陆云提出了提前归还借款的要求,陆云一直以所借70万元均投资做生意为借口拖延。直到2017年4月,由于所借借款一直得不到归还,于乐产生了怀疑,可想找陆云时才发现,已经无法联系到他,而且在联系陆云的过程中发现,陆云所说的很多事情都是虚构的,这才发现自己被骗,立即报了案。
警方通过调查发现陆云所称的身份、房产、拆迁款之事均不真实。2017年10月,警方将陆云传唤,经讯问陆云如实交代了其自2015年以虚构身份、虚构财产情况,骗取被害人于乐的信任,在明知已欠400余万元外债,在自己当时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将被害人的70万元非法占为己有的事实。
【检察官说法】
犯罪嫌疑人陆云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66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近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之规定,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市场迅猛发展,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资本的流通和经济的发展,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不少违法者以借贷为名行诈骗之实,所以大家在借钱特别是借巨款给别人时一定要谨慎,防止自己被骗造成巨大损失。
【案例二】
网络招聘设“陷阱”
骗司机油费保险费
近年来,我国新增就业人数逐年增加,为了取得梦寐以求的好工作、好职位,形形色色的网络招聘平台成了他们向社会“推销”自己的重要途径,在家待业的司机王正(化名)就是其中一位。早在2015年,他就在某大型社交网站招聘网投了简历应聘司机,等待着有单位能够“慧眼识英雄”录用他,为他提供一份满意的司机工作岗位。
2017年2月的一天,他终于等到了消息,一名自称某物流公司人事部员工的曹女士打电话给他说,在招聘网上看到了他的求职信息,刚好公司要找司机,问其是否愿意到他们公司面试。一直没有工作的王正当即答应,并在当天下午就来到了曹女士所说的奉贤某商务大厦面试。
在该商务大厦某房间的面试点,一名自称“余经理”的人接待了他,对他进行面试,并告诉他有个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工作可介绍给他,月薪8000元,还说如果他愿意,下周一就可上班,因为上班就要给车子加油,所以工作之前要先交油卡押金600元,等正式工作满一周后会将600元退还,不满一周就退300元。急于拥有一份工作的王正没有怀疑,当场用微信转了600元给对方,在拿到一张收据后,便被要求回去等通知。
几天后,王正接到“余经理”的短信,让其第二天一早去奉贤西渡某电商仓储中心上班,到达后找一个叫“马经理”的人,并告知了联系方式。第二天,通过联系,王正在奉贤西渡该电商仓储中心附近与“马经理”见了面。“马经理”让其第二天上班,具体时间地址晚上会短信发给他。并说司机是危险职业,公司都要帮忙买保险,第一个月上班要本人自己买保险,费用298元。王正怀着即将正式上班的喜悦,深信不疑,又微信转给“马经理”298元。
正在王正做好第二天上班准备时,当天晚上,收到了所谓的“马经理”短信,告知他现在还不能上班,要过一段时间公司招聘结束,再培训一段时间才能上班。第二天,心急的王正匆匆打电话给“马经理”,问他具体上班时间,他说只要一周。
一周后,王正再次打电话给“余经理”,被告知一周后退钱。无奈的王正只好继续等待,当其再次等待了一周打电话给“马经理”时,电话已关机,而所谓的“余经理”也了无音讯,王正这才醒悟自己被骗了,当即报了警。
警方接到报警后,当即展开调查,并于2018年2月在湖北荆州某民宅处将组织行使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经查,2016年年底,犯罪嫌疑人李某伙同他人租赁本区南桥镇望园南路某商务大厦作为办公场所,设立劳务中介公司并招募杨某(已判刑)等人为工作人员,在多处大型社交网站上发布虚假商务车司机招聘信息、打电话诱使被害人前来应聘,待被害人面试后就以代收油卡押金费用等名义收取每人人民币500元、600元不等。
然后李某再次以“余经理”的虚假身份通知被害人至奉贤区某大型商场仓库应聘司机岗位,另安排他人以“马经理”的虚假身份在上述仓库地点再次骗取被害人服装费、保险费每人100元、200元、298元不等。至案发,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共骗取周某等30名前来应聘的司机合计2万余元。
【检察官释案】
犯罪嫌疑人李某合伙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触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对其依法批准逮捕。
通过网络应聘平台求职有一定的风险,在应聘前,最好通过多种途径对求职单位的基本信息有一个大致把握,防止自己在应聘中被骗。
【案例三】
应邀与师傅开面包店
却无缘无故欠下贷款
王某初中毕业,在安徽打工时学会了做面包,成为一名面包师。在南京某面包房做面包点心,也算是一种手艺,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2017年11月的一天,王某与当初教他做面包的师傅周某微信聊天时,周某称这些年在上海这边发展得不错,自己的面包房正在装修即将开张,力邀其到上海帮忙一起赚钱。
出于对师傅的信任,王某辞职来到了上海。抵达上海当天凌晨,周某与同伴邹某一起,很热情的将其接到了奉贤泰日某出租房内和自己一起居住。当天上午吃过早饭,周某便伙同邹某对王某说,有一种赚钱的办法,就是通过网上贷款来赚钱,称“网上借贷只是刷流水,贷款可以不用还,不但不用还钱,而且还能赚钱”,蛊惑王某和他们一起去做贷款赚钱的“生意”。
在取得王某的信任后,周某和邹某诱骗王某在自己的手机上下载了“捷信”“么么钱包”“钱搜搜”“现金巴士”等手机软件。王某对于认识好几年的朋友兼师傅信以为真,真的以为从上述地方获得的贷款无需还贷,便使用身份证等证件通过这些手机软件办理了贷款。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周某和邹某利用王某的身份信息通过消费、提现、转账等手段先后从上述贷款软件中贷款1.3万余元,用于3人的花销。
一周后,王某因有事暂时离开上海,当他再次回来时发现,周某和邹某的居住地已人去楼空,微信和QQ好友也被他们“拉黑”,与此同时,提示王某还贷的手机短信却一个接着一个。王某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当即报了警。奉贤警方通过调查,于2017年12月在上海浦东某宾馆内将周、邹两人抓获。两人到案后,对假借一起经营面包房为由,将被害人骗至上海市奉贤骗贷获利的行为供认不讳。
【检察官释案】
犯罪嫌疑人周某、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2018年1月,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规定对其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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