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毕迎春
本报讯 今年3月23日,家住奉贤区西渡街道的刘先生收到了来自“金山公安分局刑侦支队一级警司高军”发来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刑事逮捕令”“冻结管制令”。上述命令要求,刘先生将自己的银行资金转至所谓“安全账户”。所幸经奉贤公安及时介入,阻止了这起电信诈骗案件。
刘先生加了“高军警司”的微信后,收到对方传来2张图片。一张是“高军”的“人民警察证”,形制、防伪纹路等元素足可以假乱真,证上标明“高军”系“刑事侦查支队科员”“一级警司”。而在另一张截图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的“市检察院刑事逮捕令、冻结管制令”图片中,市检察院、金山区公安局、书记官、检察长的印鉴也一应俱全。
刘先生来到西渡派出所后,表示自己看到这些文书后很惶恐,希望派出所代为和金山公安分局联系。民警一听情况,便断定刘先生遭遇了电信诈骗。民警首先安抚住刘先生,随后向金山公安查证“高军”其人,结果查无此人。真相水落石出,民警告诉刘先生,这都是电信诈骗的典型手段,切不可相信。在警官的提醒下,刘先生消除了顾虑,也避免了3万余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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