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案件写真

精准定位 海事法官千里扣船

2018年04月18日 B03 :案件写真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2394

  □法治报通讯员  葛培 秦润芝 岑祺

    

  顶着五十年一遇的“天鸽”台风,上海海事法院执行法官通过船舶大数据分析系统,精准定位、追踪船舶,及时奔赴千里之外的广东省江门港成功扣船。扣船后,船东告知法官,船舶尚有与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组签订的长达10年的运输合同,希望与申请人协议和解。

  为此,执行法官多方奔走,积极促成双方执行和解。近日,申请人拿回人民币620万余元全部欠款,船东也避免陷入“赔了项目又折船”的困境,在执行法官的智慧执行下,双方都收获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催讨无果 求助法院

  2017年8月,上海自贸区某租赁公司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汕头市某船务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事情回溯到一年前。该船务公司因缺乏运营资金,和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船舶营运借款合同,但是到了约定的还款期,船务公司却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租赁公司遂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程序中,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先行调解。船务公司表示并不是不愿意还钱,只是航运市场低迷,公司运营不佳,确实拿不出钱。鉴于船务公司态度诚恳,在法院的主持下,租赁公司提出新的还款方案,双方达成调解。调解协议约定,船务公司向租赁公司返还欠款人民币620万余元,并以其名下所有的“福兴达1”轮、“福兴达9”轮、“福兴达168”轮作抵押,如不能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租赁公司有权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被扣押的抵押船舶。

  但是好景不长,船务公司按期履行了几个月的还款义务后,就再无下文。租赁公司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执行。

  精准定位 火速扣船

  上海海事法院收到申请后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除船舶外没有可供执行的其它财产。然而,这些船舶常年漂泊在外,“居”无定所,对此,执行法官运用船舶大数据分析系统,追踪定位被执行人所有的“福兴达168”轮,发现该轮定期往返于港-澳-珠-江航线运送货物,并且即将在广东省江门港短暂停泊。时不可待,执行法官决定立即前往江门港,准备对“福兴达168”轮实施扣押。

  8月26日,执行法官周荣庆和法警罗洪斌顶着五十年一遇的“天鸽”台风到达珠海,计划在“天鸽”过后立即扣船。但气象突变,“天鸽”台风刚肆虐而过帕卡台风又席卷而至,“福兴达168”轮转向了江门港锚地避风。得知“福兴达168”轮是往返港澳的集装箱船,出入港均需办理签证,周法官马上进行多方沟通协调,向江门海事局送达扣船文书,要求协助执行。江门海事局立即作出反应,借助粤港澳大湾区海事联动机制,随时反馈船舶的动态与位置。

  扣押船舶当日,“福兴达168”轮受台风外围影响停泊于江门港锚地,周法官在进行安全评估后,认为虽然扣押船舶有一定风险,但是执行机会稍纵即逝,如果不实施扣押,“福兴达168”轮很可能驶离江门港。

  “我们是上海海事法院的执行人员,法院已经做出扣船裁定……”登上“福兴达168”轮后,周法官依法扣押了船舶。

  智慧执行 促成和解

  由于“福兴达168”轮已经和江门港填海工作项目组签订了长达10年的运输合同,目前正定期往返于港-澳-珠-江航线为填海工程运送原料,所以船务公司得知船舶被扣押非常着急,当即联系法院,表示愿意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希望法院出于保障项目正常运行的考虑,劝说租赁公司和解并给予一定的还款期限。

  了解信息后,执行法官立即向江门港填海工作项目组调查情况,该项目组负责人告诉法官:“江门港填海工作项目是国家重点工程,我们前后一共找了十艘能跑港澳两地的船舶,‘福兴达168’ 轮是其中一艘,如果继续实施扣押,项目组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替代船舶,必然会影响到工程进度。”

  船舶被扣押后无法运营,一方面会影响船员的工资发放,另一方面也会延误填海工作项目的工期。为了尽可能保障当事人利益,执行法官向租赁公司告知了扣押船舶的情况,并向其分析执行和解与拍卖船舶之间的种种利弊关系。租赁公司的目的只是想收回欠款,了解到船务公司的营运收入可以分期支付欠款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船务公司分6期向租赁公司支付欠款415万余元。

  协议达成后,船务公司四处筹借钱款,两天内向租赁公司支付了大部分欠款,法院遂解除了对“福兴达168”轮的扣押。此后,船务公司定期向租赁公司还款,近日,船务公司还清了全部欠款。

  租赁公司向上海海事法院送去了锦旗和感谢信,信中写道:“执行局法官公正、高效、创新、勤勉的工作,才使我司得以及时化解不良资产压力,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我们对此表示由衷感谢!”

  ◆法官说法

  智慧执行保双赢

  据上海海事法院执行局局长耿沛宇介绍,近年来,航运市场相关纠纷层出不穷。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既要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利益,也要考虑被执行人的艰辛,这就对执行法官提出了更高要求。

  首先,运用信息化手段,精准定位船舶。了解船舶动向是扣押船舶的基础,执行法官充分利用上海海事法院船舶大数据分析系统,精准定位“福兴达168”轮,为后续实施船舶扣押做好准备工作。

  其次,不畏困难,勇于担当。此次扣船遭遇五十年一遇的台风,虽然扣押船舶时台风已经大幅减弱,但是台风减弱也就意味着“福兴达168”轮可能驶离锚地。在此关键时刻,执行法官坚持执法为民工作理念,准确估算执行难度,果断出击。

  再次,主动争取多方协助,共同实施扣押船舶。因为“福兴达168”轮停泊在江门海事局所管辖的航区内,江门海事局对此次扣押船舶提供了很大帮助,借助粤港澳大湾区海事联动机制,与港澳的海事部门及时联系,确定了“福兴达168”轮的航行轨迹和具体位置,并在法院扣押船舶后尽到了监管船舶的责任。

  最后,促使和解,展现执行智慧。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偿债潜力及诚信态度,执行法官平衡各方利益,避免了船舶被简单拍卖清偿的非经济刚性执行,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典型案例,为类似案件的顺利执结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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