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保障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

2018年04月27日 A04 :法治综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512

  □记者 夏天

  本报讯 日前,市总工会、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召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本市《关于推进新时期上海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情况。《意见》要求,提升产业工人的政治地位,确保产业工人队伍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营造尊重劳动和尊重产业工人的社会氛围。

  2017年4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上海高度重视《改革方案》 的贯彻落实工作,于近日出台了《实施意见》。

  记者注意到,《意见》 要求本市依法规范企业各类用工行为,依法查处各类侵害产业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保障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严格落实劳务派遣相关规定,规范项目外包行为,督促用工单位落实同工同酬制度,公平保障农民工、劳务派遣工、项目外包工的合法权益。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工会与法院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健全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解等各项制度,加强基层专业化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矛盾。

  《意见》 还对维护产业工人安全健康权益、鼓励和引导产业工人有序参与企业治理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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