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一家之“盐”

管住“熊孩子”需要尽快制定家庭教育法

2018年05月08日 B06 :读者呼声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049

  资料图片

  □李英锋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前,几名儿童不停地将纪念馆地上的鹅卵石丢入水池中嬉闹。近日,这样一则视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因为悼念广场上铺设的鹅卵石象征着遇难者的累累白骨,几名儿童的举动实属不妥,而家长没有对这种行为及时加以制止并对儿童进行教育。这起事件并非孤例。今年“五一”前后,全国各地已经发生多起类似事件。专家认为,当前社会上出现的“熊孩子”现象,其根源在于良好的、合格的家庭教育缺失。根本出路则在于尽快制定家庭教育法,明确家长对儿童的教育责任。(5月5日 《法制日报》)

  “熊孩子”频频出没,让人提心吊胆,让人防不胜防。不少“熊孩子”的所作所为并不仅仅是顽皮淘气那么简单,而是违背社会公德,甚至破坏公共设施、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益、威胁或伤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涉嫌违法犯罪。对“熊孩子”再也不能听之任之、放任不管,更不能姑息纵容,必须要“拉下脸来”,严立规矩,严加管教。而专家提出的家庭教育立法建议符合教育“熊孩子”的法治需求,是切实可行的。

  《民法通则》 以及《刑法》都规定未成年人侵权赔偿责任或犯罪行为引发的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由其父母等监护人承担,平心而论,到了事后的分责环节,也就意味着“熊孩子”的破坏已经完成,纵使“熊孩子”的监护人承担了法律责任,也留下很多遗憾,也有很多无奈。总体来看,现行法律针对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日常道德教育、品行教育、预防教育的规定还比较零星分散,还存有薄弱环节、模糊区域或空白点,因此针对家庭教育专门立法,是必要的。

  其实,家庭教育立法本身就能释放一种加强家庭教育的强烈信号,就能促动家长们重视家庭教育。家庭教育立法可以整合梳理分散的法律条文,统一法律尺度,填补法律漏洞,明晰家庭教育的责任,明晰惩戒约束措施,让家庭教育有法可依,让家长们在教育未成年人或面对“熊孩子”的破坏行为时知道“怎样做”,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知道“不这样做的法律后果”,这样,法律就更有执行力和约束力。家庭教育立法不仅能为家长们划清责任底线,也能为孩子们划清行为底线,对孩子们的心理和行为都能起到教育、管束作用。

  家庭教育既是家庭责任,也是社会责任、国家责任。家庭教育重在预防和规范,教育和管束“熊孩子”需要家庭教育立法这个预防和规范的“紧箍咒”。现在,贵州、重庆等地已经先行一步,制定了家庭教育地方法规,做出了示范,也积累了有益经验,希望国家层面借鉴地方立法经验,加快家庭教育立法的进程,用法律凝聚家庭教育的合力,保障家庭教育的质量,管好“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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