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律师周刊

主笔闲话

“驰名商标”不是荣誉标志

2018年05月14日 B01 :律师周刊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219

  对于“驰名商标”,相信绝大多数人都认为是一种荣誉标志,这也就难怪许多企业对此趋之若鹜,甚至不惜走歪门邪道也要弄个“驰名”的帽子戴戴。

  其实,企业的商标是否驰名,归根结底要由市场和消费者说了算。

  正因为如此,多年前 《商标法》 修订时就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归根结底,驰名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不是产品的荣誉标志,消费者不可不察。

  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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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周刊 B01 “驰名商标”不是荣誉标志 2018-05-14 2 2018年05月1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