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通乾律师事务所 朱慧 武慧琳
基于对案件所涉事实的精确把握,再结合自身的经验与常识,发挥一定的技巧,那么在细节中戳穿对方当事人的谎言往往是十分行之有效的。
我们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在诉讼案件的庭审中往往会避重就轻,甚至说谎。
那么,作为律师该如何戳穿谎言、还原事实呢?
根据我们多年的庭审经验,关注细节很重要,当事人陈述的细节中所反映的矛盾和不合情理之处,是用来戳穿谎言的有力武器。
对细节的敏感辨识,既来源于庭审经验的累积,更要依靠对涉案事实的全面精确把握。
下面以我们曾办理的两个案件为例:
案件一:甲先生是乙公司的主管,被其他员工举报经常上班时间脱岗。
公司调取监控录像发现,甲先生确实多次长时间不在岗位,据此,乙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甲先生的劳动合同。
甲先生认为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申请了劳动仲裁。
在该案审理的过程中,对于涉案某日长达45分钟的脱岗,甲先生解释称其没有脱岗,而是乘坐公交车到竞争对手处进行了市场调查。
我们在庭审中当即通过地图软件查询乙公司到竞争对手处的路线距离,发现两地间乘坐公交车单程就要45分钟,甲先生不可能在这脱岗的45分钟内乘坐公交车往返并从事市场调查工作。
该案中,通过“路线距离”这样一个细节,我们证明了甲先生陈述的不合情理,戳穿了甲先生编造的谎言。
案件二:丙先生是丁公司的副总经理,因不能胜任工作被降职为部门主管。
由于丙先生对降职不满意,未征得上级管理层同意就请事假缺勤,5天后,丁公司以丙先生连续旷工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丙先生的劳动合同。
丙先生辩解,虽然丁公司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了请事假需上级领导事先批准,但丁公司在实践中从不执行,只要告知直接管理层就行了,根本不需要批准。
对此,我们在庭审中询问丙先生,以往丙先生的下属向其请事假是按什么程序进行的,是否需要事先经过其批准。
大概这时丙先生又沉浸于管理层的角色,回应说当然要事先经过其批准,不然怎么能不来上班呢?
该案中,通过“他人请事假”这样一个细节的发问,我们证明了丙先生陈述的自相矛盾,也戳穿了丙先生的谎言。
在这两起案件中,我们通过抓住对方陈述中的细节矛盾之处,证明了他们在说谎,再结合案件的其他事实,甲先生和丙先生当然就败诉了。
对于在案件审理中戳穿对方当事人的谎言,关注细节很重要。
在执业过程中我们发现,基于对案件所涉事实的精确把握,再结合自身的经验与常识,发挥一定的技巧,那么在细节中戳穿对方当事人的谎言往往是十分行之有效的。

首页


放大
上一版